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相关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拟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参与指导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三)对从事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安全等机构和人员申请事项的审批、核准、审核。依法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监督。
(四)依法负责传染病防治和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监督执法;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负责卫生行政复议和对卫生执法的监督。
(五)贯彻执行中西医结合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中医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促进中医药现代化的意见。
(六)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严重危害人群健康疾病的预防规划并检查、监督实施;负责对本辖区重大疾病包括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的防治。
(七)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负责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组织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八)研究拟定基层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妇女儿童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基层卫生组织建设及指导基层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
(九)研究制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卫生技术职务的评聘和卫生专业技术队伍的管理工作;开展卫生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指导医学卫生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组织倡导的重大卫生活动;指导行业社团工作。
(十)负责所属卫生单位基本建设和全市卫生专项投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接收、分配、监督管理国内外捐赠的救灾防病药品、设备、经费等。
(十一)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无偿献血组织工作。
(十二)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市卫生局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医政防保科、卫生监督科、计划财务科。
宁国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设三个内设机构:综合信息科、审理结算科、财务科。
三、2014年部门公共财政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总收入46697.03万元。总支出46419.09万元,按支出项目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9.4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4855.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18万元。
附:宁国市卫生局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宁国市卫生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表
宁国市卫生局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表
宁国市卫生局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宁国市卫生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