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聘用工作,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宁国市统计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4年6月20 日
宁国市统计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健全和完善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工作,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 号) 《宁国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宁办发〔2010〕81 号)以及市人社局 2019 年 11 月 12 日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市事 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专业技术岗位竞争、调整统计专业技术队伍结构、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目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形成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积极奉献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领导
结合实际,成立宁国市统计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组织管理,研究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有关规定,审定聘用有关工作办法和评分标准,研究决定聘用中的有关问题等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事干部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的日常工作。
三、聘用人员、条件等
原聘用合同到期未续签或发生聘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等其他情形,现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超过岗位总量时,应根据本方案实行竞聘上岗;现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低于或等于岗位总量、不能形成竞争的岗位,通过考核、民主测评、综合评价等方式,经单位公示、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办理岗位聘用或晋级手续。
(一)聘用岗位市人社局核定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分别为:副高级岗位2个,其中: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 1 个;中级岗位6个,其中:八级岗位2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2个。
(二)聘用人员范围参加聘用人员为我局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并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三)聘用人员基本条件
1.服从组织安排,立足岗位奉献,积极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在职在岗并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爱岗敬业,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符合所竞聘岗位的具体条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等次;
5.无违反党风廉政纪律、效能规定等情形。
(四)聘用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程序和结果全过程公开,接受监督。
2.注重实绩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从德能勤绩廉几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价,以工作为导向,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合作、和谐发展的氛围。
四、竞聘流程
(一)公布竞聘岗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岗位空缺数。
(二)个人申请应聘。由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竞聘资格审核。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四)考评量化评分。考评得分采用积分制进行。
1.工作实绩(80分)。根据《干部职工综合考核办法》,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得出总分(取三年平均数)转换计算得分。
2.群众认可(10分)。依据民主测评结果折算计分,民主测 评结果位于末位的不得参加竞聘。
3.领导评价(10分)。由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评分。
(五)拟定聘用人选。按竞聘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不同级别的拟聘任人选。
(六)提交研究决定。将竞聘情况及拟聘用人选提交党组会研究,集体讨论决定聘用人选。
(七)竞聘人选公示。聘用人选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专业技术岗位聘期原则上为三年。
2.未尽事宜或争议事项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或决定。
3.此方案自2024年7月起施行,2021年印发的《宁国市统计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