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按照省、市集中排查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2023年度考核评估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的及时性、精准性和稳定性,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现成立集中排查工作专班。
组长:彭跃刚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汪辉党委副书记
魏天党委副书记
郑莉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 聪 党委委员、副镇长
程坤党委委员、副镇长
万锴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陶澜党委委员
成 员:钟钊王 成洪清刚冯树林
王国强马礼文雷义明谭伟
洪飞胡再宣高刚刘炜
周冰洁王建生朱玉磊汪维
吕加一刘援非张琪章玉玲
三、排查内容
(一)全面排查,做到“应纳尽纳”。以家庭为单位,覆盖我镇7个村所有农户,按照安徽省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9100元),综合考虑农户收入、合规自付支出、突出困难问题和自主应对能力等进行综合研判,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并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开展帮扶,坚决做到应纳尽纳。要关注重点区域,特别是近两年来新增监测对象明显偏少村、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村和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任务重的村。要关注重点群体,尤其是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和受自然灾害、农产品价格波动、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以及生活困难的独居老人户。对所有监测对象,2024年以来家中有新增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获得大额临时救助人员、重度残疾人、大病重病患者、精神障碍患者的农户,以及2024年新申请低保、特困供养政策但审批未通过的农户、其他生活困难的农户,要逐一开展入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要严格识别程序,有效防止“一兜了之”“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等现象发生。
(二)精准排查,确保“应扶尽扶”。对我镇未消除风险的12户19人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重点排查对新增监测对象是否按照规定在10天内制定帮扶措施并落实;收入明显较低、“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问题的监测对象,是否及时落实了对应的帮扶措施、解决了“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等突出问题、实现了“动态清零”;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户因人制定落实了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条件的监测户至少落实一项开发式帮扶措施,对弱(半)劳力的监测户创造条件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要重点关注识别2年以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逐户细致梳理、综合评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并有针对性强化帮扶措施,加大帮扶力度,切实提升精准帮扶效能。
(三)精细排查,确保风险稳定消除。对监测对象进行风险消除,不设指标和规模,坚持实事求是,强化稳定消除风险的工作要求,一要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为盲目追求风险消除率、对不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进行风险消除。二要重点排查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是否稳定。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是否持续巩固、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失,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要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的,要及时按程序重新识别纳入并给予针对性帮扶。
(四)精准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基础上,一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排查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建筑业等重点行业用工需求或工资水平明显下降、区域性务工就业不稳、季节性缺水等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来的风险隐患。二要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强化会商研判,进一步健全防范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的工作预案,科学做好排查预警,提早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五)精准排查监测对象高龄独居老人生活稳定性。继续做好监测对象高龄独居老人的关爱纾困工作,持续做好动态监测排查,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高龄(失能)独居老人及时纳入监管。重点排查帮扶措施的精准性,在尊重监测对象高龄独居老人及其家庭成员意愿基础上,科学精准制定“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帮扶举措,力争帮扶措施全面有力,解决实际困难和需求,增进监测对象高龄独居老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精准排查数据质量问题。在做好集中排查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数据质量,重点关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突出问题,特别是要核实核准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信息录入不及时,监测对象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及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完善。涉及监测对象“清退”和“风险消除回退”的,各村要认真审核,经村两委会讨论通过后向镇乡村振兴工作站提出申请,再由镇乡村振兴工作站汇总上报市局,经上级备案同意后方可统一操作。
(七)建立常态化走访机制。结合2024年集中排查确定的重点群体名单,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已制定《港口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安排全体联村干部下沉一线,联合村干部和网格员开展“双月走访”,发现并反馈农户困难,建立走访台账,及时交办相关部门,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监测,避免“应纳未纳、体外循环”。
四、工作方式
(一)加强统筹安排。各村要将此次集中排查工作与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涉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方面的问题核查整改、暴雨洪涝自然灾害等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排查、推进覆盖全体农户的防止返贫致贫促乡村振兴大数据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统筹部署,避免重复进村入户,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同时,要密切关注近期极端天气出现的情况,要注重统筹做好应急救灾相关工作,用好全国信息系统灾情响应模块,及时掌握灾害对农村群众带来的风险隐患和造成的突出影响;用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绿色通道”,对因灾等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先落实帮扶措施,后补充完善相关程序,切实增强帮扶时效。
(二)优化排查方法。认真落实上级排查部署要求,进一步精简排查指标、改进排查方式,有序开展排查,坚决防止多头排查、层层排查、反复排查、“搭车”排查。排查内容上,聚焦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风险隐患等方面情况,按照管用够用的原则,分层分类排查与返贫致贫风险直接相关的农户信息。有效用好入户排查、村级研判、线上问询等三种排查方式,各村可在全面掌握农户日常情况的基础上,选择适合的方式开展排查,对重点群体要逐一入户排查,对其他人员可结合实际通过村级研判、线上问询方式进行排查。
(三)强化信息支撑。今年集中排查工作通过预置农户相关信息的方式,提供了相关基础信息,基层干部通过“掌上核数据”代替“填表报数据”。同时,要继续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两个全覆盖”工作(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对所有农户全覆盖、帮扶政策“明白纸”对所有监测对象全覆盖),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实施“一键申报”等方式,拓展农户自主申报渠道。
五、工作进度
(一)动员部署及培训(9月3日前完成)。制定镇级方案,组织开展港口镇防返贫集中排查部署会暨重点工作调度会,各村以本村预置户总数除以100的原则,从村干部、网格员中确定排查人员,填写附件4集中排查任务分工表,对参与集中排查的所有工作人员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解读相关政策和APP操作培训,全面提升镇村管理员、排查人员业务能力,构建镇村两级责任体系,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细化工作要求,确保排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集中排查,APP录入信息(9月23日前完成)。各村先梳理确定重点户、一般户、研判户等三类人员名单,填写附件1、附件2、附件3,组织排查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行政村、所有农村户籍人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坚持“谁排查、谁录入、谁负责”。线下排查和线上录入信息确认工作,原则上村级排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于需要入户但信号较弱无法获取位置信息的村民组,或是排查中遇到APP暂时无法登录的情况,可采取先填写纸质的附件5集中排查农户信息核实表,再回到村委会统一录入。排查过程中,对于重点人群及时完善附件7重点人群台账。在9月23日前全面总结集中排查的开展情况、排查成果、经验做法、问题困难、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三)排查问题,全面整改(9月23日前完成)。各村要把集中排查发现问题与2023年度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省考核评估发现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一体整改、一体解决,及时填写附件6防返贫集中排查发现问题整改清单,于9月13日前初步形成问题清单并上报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与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确保整改实效。9月23日之前完成问题整改并形成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本次防止返贫监测集中排查工作,现成立港口镇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专班,按照工作要求,压实排查工作人员的责任,精心组织部署集中排查,做好相关业务培训,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增强工作责任感,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指导,保证质量。在集中排查工作中,对相关重点数据信息务必落实要边排查边录入,认真审核研判,最后确认提交,确保排查数据质量。镇乡村振兴工作站适时对各村排查工作进展进行调度督导,帮助各村及时发现并解决排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排查质量。同时,对排查发现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要及时按程序认定,纳入监测帮扶。
(三)防范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期间,要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规范管理敏感数据信息,防范失密泄密风险。要做好政策宣传和答疑解惑,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得在任何场合对集中排查工作发表不符合政策导向的言论,及时防范化解舆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