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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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893G/202402-0005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经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开展“工业项目贷”金融支持工业提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06 发布日期: 2024-02-06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893G/202402-0005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经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开展“工业项目贷”金融支持工业提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06
发布日期: 2024-02-0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工业项目贷”金融支持工业提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6 15:41 来源:宁国市经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企业,各相关金融机构、市担保公司:

为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规模,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更新生产设备,提升制造工艺,进一步加快工业项目建设,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进全市工业提质扩量增效。决定开展“工业项目贷”金融支持工业提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包括纳入工业投资项目国家统计库、安徽省项目投资导向计划、宣城市千企升级技改项目投资导向计划、宣城市“双百”项目投资导向计划、宁国市级工业类重点项目库等项目在建或拟建的工业企业,上述企业必须符合我市产业导向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在我市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已完成项目备案(或核准)、环评、用地、规划等前期工作审批;

(三)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修正)》鼓励类、允许类范围;

(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设备投资不低于200万元;

(五)项目实施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投资人等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支持政策

(一)合作银行负责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贷款服务,按照固定资产或者设备拟购置总金额的70%授信,单个项目贷款额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为3-5年,并根据项目进度做好贷款资金发放与支付,原则上应采取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对资金贷款未还清的,原则上不再受理该企业的同类型贷款申请。

(二)合作银行根据符合条件的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贷款担保,担保公司负责提供担保服务,具体担保方式和风险分担比例由三方协商确定。

(三)推荐符合条件已办理“工业项目贷”的企业申报上级融资财政贴息政策。

三、办理流程

(一)有贷款需求的企业可向市经信局提交《宁国市“工业项目贷”融资需求意向表》,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后,及时将“工业项目贷”融资需求企业名单汇总推荐至各合作银行、市担保公司。

(二)各合作银行收到推荐名单后,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根据各合作银行要求提供贷款申请书、借款人及其关联人相关材料、贷款用途相关材料、贷款担保相关材料等),按照“独立审贷、风险自担”的原则,经客户调查、评价授信、贷款审批、合同签订等相关流程后,予以放款,并将推荐企业授信、审批及贷款投放等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三)合作银行要加强贷后跟踪管理,确保资金用于企业所贷的项目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对骗取、挪用银行贷款、恶意到期不还款的企业,取消对其各类政策、项目和资金扶持,并通过法律手段清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市经信局会同发改、税务、供电、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项目建设停滞或缩减规模,贷款企业出现纳税额、用电、用水量大幅度下降,重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存在违法经营或经济、法律纠纷等情况,及时信息共享至合作银行、担保公司,以便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防范贷款风险。


联系人:

市经信局 张凯、赵剑 电话:4036050、4036752

市财政局 马艳、吴越 电话:4110062


附件:宁国市“工业项目贷”融资需求意向表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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