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宣城市领导批示精神,市工信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23〕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牵头拟订了《宁国市打造标杆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行动方案(初稿)》,随后召开座谈会征集了部分市直部门、部分企业代表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宁国市打造标杆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发送至nggyj@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宁国市打造标杆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行动方案意见反馈”字样。
(三)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宁国市工信局办公室,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2号,并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宁国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意见反馈”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6日。
联系人:池莼
联系电话:0563-4036056
邮政编码:242300
宁国市工信局
2024年9月6日
宁国市打造标杆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县域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宣城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围绕“工业强市”战略部署,以中小企业普遍性、基础性公共服务需求为导向,积极打造“一站式政策服务、一体化公共服务、全周期培育服务、全过程评价服务”的县域标杆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增量扩面、提质增效,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普惠化、便利化、精准化水平,以高质量服务助力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面向产业,服务企业”的原则,围绕营造一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重点打造“一中心一张网”,强化“三个机制”,突出“九项服务”,夯实中小企业服务基础,多维度增强服务能力,打造“机构优、平台强、资源多、服务好、满意度高”的标杆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三、主要内容
(一)打造“一中心一张网”
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企业”的思路,构建“一中心一张网”服务体系。
1.优化提升中心实体功能。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为企服务功能和窗口平台,打造企业服务专区,聚焦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审批服务事项、壮大发展政策服务事项以及痛点难点需求服务事项,优化“无差别办事”窗口、项目代办服务中心、“中介超市”三大服务载体,设置企业办事及政策解读引导站,推广“首席问题官”制度,升级“办不成事”暨诉求反映窗口,强化服务队伍建设,着力解决企业办事“不清楚”“不明白”“无方向”问题。力争2025年3月底前完成实体功能优化。(牵头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2.丰富完善中心线上功能。依托皖事通(皖企通)等现有线上平台,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完善基础数据库(含法律法规、扶持政策、企业诉求、人才信息等)、优质服务机构库,围绕政策直达、诉求直通、业务办理、服务对接4大主题服务,丰富线上服务体系,推动实现惠企政策一口享、企业诉求一键提、业务办理一站通、服务资源一网汇,努力实现企业与服务的精准适配,逐步提升协同服务、精准服务、智能服务能力。依托三端,创新云上服务、掌上服务、智能服务等新模式,让企业服务“触手可得”。力争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线上功能优化。(牵头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宁国经开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
(二)强化“三个机制”
1.分层级强化为企服务包保机制。发挥党建在企业的引领作用,强化非公党建指导员联系指导机制,提升服务综合性。(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社工部,配合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围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深化领导干部包保企业机制,增强包保服务队伍。(牵头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办,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依托经开区、乡镇街道网格员,优化辖区中小企业包保服务机制,延伸服务半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
2.分平台强化为企服务诉求闭环办理机制。聚焦政企恳谈会、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企业诉求“挂号”窗口等平台载体,完善企业诉求闭环办理工作机制,做到企业诉求“一口”收办、闭环办理,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强化跨层级、跨部门协同联动,及时办理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牵头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办,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3.分类别强化为企服务评价监督机制。加强诉求办理时效、质量、满意度评价的过程监督,特别是“第三方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着力提升办理质效。同时,对违反国家、省、宣城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形的,视情况予以追究相关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办、市工商联、市纪委监委,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三)突出“八项服务”
1.深化政策宣贯。借助线上线下平台、为企服务队伍,加大助企惠企政策归集、解读工作力度,加强政策“个性化”推送精准匹配,提升“政策找企业”服务能力。定期更新《宁国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清单》等,供企业“一册查阅”惠企政策。深入开展政策宣贯服务行动,通过集中宣讲、政策直播等方式,送政策进园区、进商会、进企业,做到“企业吹哨、政策送到”,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实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发动高校院所、商协会、公共服务平台等各类涉企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政策诊断服务,形成诊断报告和专属“服务包”,助力中小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2.强化梯度培育。加强创业创新支持和咨询培训服务,健全小升规、科技型、创新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服务机制,优化完善支持小升规、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等政策措施,从创新驱动、产业链协同、知识产权布局、智改数转等方面切实提升企业质量;帮助企业实现“专精特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3.优化用能服务。落实“一口受理、一表申请、一窗咨询、联合踏勘、并联审批”要求,深入推进水电气网报装和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关联事项跨领域集成办理。持续优化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建立健全供水、供气领域报装满意度评价机制,报装服务用户满意率达到98%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相关供水企业、供电企业、燃气企业、通信企业)落实水电气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保障措施政策,鼓励推进大用户直供气,落实用气量价挂钩政策。(牵头单位:宁国经开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相关供水企业、供电企业、燃气企业)
4.加强融资促进。聚合金融服务资源,推进产融合作,常态化、多形式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政银企对接、投融资路演活动,加强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不断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共同成长计划”“科技贷”“知识产权质押贷”“亩均英雄贷”“绿税贷”“园区贷”等产品推广,助力更多中小微企业实现融资。建立健全“一链-两行-多企”融资对接机制,汇集产业链上中小微企业名单,引导、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元化金融支持。(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行、国金局宁国金融监管支局,配合单位: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税务局、宁国经开区管委会等市直相关单位)
5.加大人才培养。发挥产教融合、工匠学院及校企合作联动作用育才,推进市技工学校创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竞赛基地,定期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培养、联合培养。(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加大新生代民营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培训力度,每年组织不少于50名民营企业家到先进地区开展体悟实训。(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商联;配合单位:市委党校)
6.支持科技创新。深入实施“三品”战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标准领航”工程,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研发创新、校企合作、科技攻关、标准(制修订)等活动。进一步汇聚研发设计、标准贯标、品牌建设等方面专业服务资源,帮助企业打造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标准体系等全流程标准化管理模式,助力企业转型,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7.助力市场开拓。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参加媒体宣传推介等活动,加大企业品牌和产品宣传力度,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增强企业发展的韧性与活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围绕主导产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需对接活动,帮助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供应链,推动上下游资源共享、协同攻关,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企业发展生态。(牵头单位:宁国经开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8.提升执法服务。严格落实“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工作制度,持续深化“综合查一次”“两统筹一次查”等改革创新工作,动态调整包容审慎监管“一轻一免”清单,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营商环境办,配合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保障合法权益。做好涉企法律服务,开展为中小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组织律师实地走访解决涉企法律问题。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制,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本部门、本行业普法责任清单,督促开展中小企业普法工作。(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加强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线索核实办理,切实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企业服务需求制定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抓实抓细服务工作。
(二)加强监督评估。各级、各部门要定期评估服务工作成效,针对中小企业发展切实需求,强化工作举措,优化服务质量,积极探索一条模式化可复制、规范化可操作、长效化可持续的中小企业服务路径。
(三)加强总结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和复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遴选一批精准、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机构、产品、服务案例和优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工作者进行宣传,不断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全市营造关心、支持、服务中小企业的良好氛围。
附件:宁国市打造标杆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行动方案任务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