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加快信用宁国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以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构建奖励诚信、约束失信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开展诚信创建活动为主线,全面推进信用宁国建设,深入开展诚信文化普及,大力倡导诚实守信,有效遏制失诚失信,广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为宁国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任务分工
(一)构建奖励诚信、约束失信的工作机制
2015年3月31日前,市发改委拟定“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筹备召开市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座谈会,审议《宁国市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等;2015年4月,正式签署“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
1.比照国家联席会议组成机构,建立宁国市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2.出台《宁国市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工作职责。(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3.定期召开宁国市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协调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4.正式签署“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坚决依法惩戒失信行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法院)
(二)建立信用“红黑榜”发布制度
各牵头单位拟定本行业“红黑榜”发布办法并报至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联席办),自2015年4月起,各牵头单位要在每月6日前发布上月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自2015年5月起,市联席办定期组织召开“红黑榜”新闻媒体发布会。
1.发布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
2.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
3.发布食品药品失信企业“黑名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
4.发布建筑市场相关责任主体信用情况。(牵头单位:市住建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公管局、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
5.发布企业纳税情况“红黑榜”。(牵头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
6.发布刊播食品药品虚假广告媒体“黑名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文旅广新局、市卫生局、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
7.发布印制非法出版物的单位“黑名单”。(牵头单位:市文旅广新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
8.发布农产品质量“红黑榜”。(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
9.定期重点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和实施其他信用惩戒措施。(牵头单位:市法院)
10.定期召开“红黑榜”新闻媒体发布会,发布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市属新闻媒体)
11.发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且未按规定履行交纳社会抚养费个人“黑名单”。(牵头单位:市人口计生委;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
12.发布AAA级信用企业名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
13.发布企业安全生产“红黑榜”。(牵头单位:市安监局;配合单位: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
14.发布重大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单位“黑名单”。(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
(三)建设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平台
自2015年4月起,每月10日前完成“信用宁国”网站“红黑榜”信息更新。
1.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加快建设完成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依托“信用宁国”网站发布各行业“红黑榜”,不断丰富完善“信用宁国”网站应用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各成员单位结合本行业、本系统实际,加快推进行业征信系统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四)组织“信用宁国”创建活动
各牵头单位将诚信创建活动方案报至市联席办;自2015年4月起,全面开展各项诚信创建活动,各牵头单位按月将活动开展情况报至市联席办。
1.在生产企业中开展“做精工产品、做诚信企业”活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文明办、市工商联、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
2.在商场、集贸市场开展“诚信经营示范点”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局、市文明办、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
3.在食品行业开展“诚信做食品”等活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文明办、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
4.推出一批市场认可、群众信任的诚信示范企业、街区和门店。(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明办、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
5.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创建活动,建成两条以上全国或全省“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城管局、市文旅广新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
(五)开展诚信引导教育活动
市文明办拟定诚信教育引导活动方案报至联席办,并牵头做好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1.加强诚实守信宣传教育。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介绍诚信教育活动推进情况,宣传诚信先进典型,曝光失信行为,发布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发布失信企业和个人惩戒措施,提高全社会对诚信建设的关注度。(牵头单位:市文明办;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属新闻媒体、市文旅广新局、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
2.丰富诚实守信宣传方式。运用手机短信、社交网络、微博微信等平台,运用动漫、连环画、微电影等手法进行形象化展示,把诚信文化带到群众身边。(牵头单位:市文明办;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属新闻媒体、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
3.筑牢诚实守信宣传阵地。将诚实守信纳入道德讲堂宣讲内容,引导人们择善而从、修身正己。(牵头单位:市文明办;配合单位: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
4.推进诚信文化融入生活。把诚信文化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范、企业精神,在各类职业招考、培训、考核中突出诚信要求,让诚信观念融入人们工作生活,变成自觉行为。(牵头单位:市文明办;配合单位:市总工会、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教体局、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宁国市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信用宁国建设。市联席办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分管负责人兼任。
(二)强化联动推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名单报至市联席办,(联系人:储超,联系电话:0563-4016251)。适时召开联席会议,部署、指导信用宁国建设有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严格调度督查。创建组办公室要对信用宁国建设情况加强调度,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将信用宁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工作开展情况要按月度报至市联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