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分析研究经济形势,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加强预测预警,提出经济总量、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 (二)牵头承担经济体制改革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按法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牵头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参与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 (四)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开展对中央、省和宣城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五)组织落实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申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计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管理和监测工作;深化投资体制改革,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 (六)承担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组织编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责任,提出国土资源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建议;拟定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落实国家中部地区崛起政策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城镇经济发展和经济强镇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跨区域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和对口支援工作;牵头协调全市经济开发区有关工作,组织推进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等工作。 (七)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编制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和预案,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拟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 (八)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 (九)协调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承担重要商品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研究提出重要物资储备的建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组织协调信用体系建设。 (十)推进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协调能源重大项目建设;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并协调实施;牵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协调节约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 (十一)参与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实施;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由委机关及二级机构——市政府项目办、市节能监察中心组成。编制29人,目前在职25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9人。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工作。一方面定期对全市重点项目跟踪调研,深入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做好信息反馈。另一方面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产业布局优化调整、社会事业进步等情况方面开展深入调研,多方面探索又好又快的发展宁国市社会经济的途径,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和项目推进引进,积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动智能制造,深入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实施耐磨铸件产业战略重组,促进电子元器件转型升级,支持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加快发展;突出创新实效,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强化品牌质量意识。 3.加快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工作,按照“四督四保”的要求,着力提高项目的开工率、竣工率、投产率和转化率,确保全年项目工作目标顺利实现。继续盯紧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加强对上衔接,推进工作步伐。全力谋划实施好2016年项目安排和“十三五”规划项目库。 4.大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按照“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的要求,把项目前期工作纳入项目提质年考核内容,不断完善储备项目基础工作,继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最大限度获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紧盯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后续批次的资本金项目,把握时机,主动衔接。 5.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工作。继续做好固定资产投资调度和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配合开发区,充分利用基地引导资金和产业引导基金,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和集群发展,支持现有的基地骨干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6.努力促进民生进步。加快发展教育体育、卫生与计生、文化、民政等各项社会事业,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村道路、水利、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二部分 发改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7年收支总预算466.7162万元,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收入预算466.7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6.7162万元,占100%。 三、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466.7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7162万元,占63.1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72万元,占36.85%,主要用于信用宁国建设、青龙山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承担的其他非正常运转工作支出。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66.7162万元。收入来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363.1442万元,占 77.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7322万元,占12.37%;医疗卫生支出10.877万元,占2.33%;住房保障支出34.9628万元,占 7.49%。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6.7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63.1442万元,占77.8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7322万元,占12.37 %;医疗卫生支出10.877万元,占2.33%;住房保障支出34.9628万元,占7.49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7 年财政拨款预算363.1442 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2.1552万元,增长16.77%,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日常运转支出增加。其中,“行政运行”预算191.14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57.7322 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6.3551万元,减少9.92 %,减少原因主要是因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7年下达给各单位的社会保险只包含在职人员的,不含退休人员工资支出等。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23.06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56.5325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 年财政拨款预算10.8770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7322万元,增长7.22%,增长原因主要是:行政医疗与事业医疗增加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7 年财政拨款预算34.9628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2.5608万元,增长47.04%,增长原因主要是: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等。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4.71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2.882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2.56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9.2697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本单位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包括二级机构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三部分 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表 1. 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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