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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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 文号: 0
生成日期: 2017-02-09 发布日期: 2017-02-09
宁国市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7-02-09 00:00 来源:宁国市物价局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宁政办[2015]109号文件规定,市物价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地方价格管理规定。

(二)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编制价格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年度控制目标建议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和调整本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指导;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价格。

(四)负责全市价格行政执法和价格举报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五)组织实施价格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负责全市价格监测、价格预警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六)负责价格鉴证、价格认证、涉案物品估价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价格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内部价格约束机制;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和省、宣城市物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宁国市物价局由本级和1个二级单位组成,机构性质:行政机关,人员情况:市物价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正、副科长7名。参公管理3名,事业编制1名。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民生价格管理。重点对粮、油、副食、蔬菜、肉禽蛋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加大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处置力度,努力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稳定。加强教育收费行为监管,加强医药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加强我市居民阶梯水价及县级公立医院服务价格的调整后的市场监管,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以及天然气价格调整的成本监审,完成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和阶梯气价的调整工作。适时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价格。

(二)强化价格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教育、医疗、涉企收费清单、涉农收费等专项检查,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继续开展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工作,充分发挥“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作用,严肃查处各类违价案件。

(三)做好定价工作。认真做好新的《安徽省定价目录》的贯彻落实及相关文件的清理规范,加强放开后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

(四)做好价格公共服务。扎实做好价格监测、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强化价格认定服务水平,继续做好涉案财产价格认定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和基础工作。

第二部分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7年收支总预算225.8095万元,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收入预算225.80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8092万元,占100%。

三、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225.8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8095万元,占8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9万元,占13%,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支出。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25.8095万元。收入来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68.6248万元,占 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489万元,占11%;医疗卫生支出 7.8455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24.5903万元,占11 %。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5.80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68.6248万元,占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489万元,占11 %;医疗卫生支出7.8455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24.5903万元,占11%。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7 年财政拨款预算168.6248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7.1752万元,减少4%,减少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其中,“行政运行”预算168.62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24.7489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5.2489万元,增长161%,增长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等。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0.0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 年财政拨款预算7.8455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2545万元,减少14%,减少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7.418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预算0.4269,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卫生支出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7 年财政拨款预算24.5903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09031.2545万元,增加9%,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公积金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20.3520万元,“提租补贴”预算4.2383,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6.80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3.25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8.87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6823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本单位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包括二级机构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5.80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三部分 宁国市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1. 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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