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地方价格管理的规定。2、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编制价格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年度控制目标建议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3、制定和调整市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指导;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价格。4、实施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实施价格听证、价格公告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5、负责全市价格行政执法和价格举报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按规定权限受理价格行政复议和申诉案件。6、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负责全市价格监测、价格预警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7、负责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涉纪、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复核裁定、价格行为合法性及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和价格争议调处工作;负责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及其价格评估人员资格管理工作。8、指导、监督全市价格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内部价格约束机制,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
二、部门概况
市物价局,内设办公室、成本监审科、价格监测科、综合业务科、价格监督检查分局5个科室,下设事业单位价格认证中心1个。人员编制21人,其中局机关编制15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单位编制5名;实有在编人员21名,其中,局机关在职人员18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下属事业单位价格认证中心2人;退休人员2人。
三、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入156.60万元,本年支出156.60万元。其中: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60万元,本年支出156.60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2014年度决算145.88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4年度决算7.66万元;3.“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度决算3.06万元。
具体明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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