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
1、负责占道经营、施工渣土的行政许可和管理;负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使用和维护城市环卫设施,负责管理垃圾总场、垃圾处理厂。
2、行使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3、负责城市各类户外广告、店面招牌的行政许可及规范管理,行使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辖区内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辖区内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辖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乡镇规划管理、市政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负责对城区内未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商贩进行管理,行使行政处罚权。
9、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明办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及各级党委、文明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措施、意见。
2、组织开展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3、参与开展文明行业、青年文明号、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活动。
4、协助开展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动“文化、科技、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工作。
5、组织开展文明创建调研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本市特点的文明创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6、完成市委、市文明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根据市“三定”方案(政办【2010】146号)及宁编委【2005】27号、【2013】15号文件精神,设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文明办合署办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明办)是主管全市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文明创建科、行政审批科(城市管理科)、法规宣传科四个内设机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和环境卫生管理处两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41人,单位在职实有人数59人,聘用人员79人,退休7人。
三、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围绕市委、政府的主要工作部署和思路,继续按照“巩固主业、攻克难点、打造亮点”的工作思路,以服务城市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为主线,立足本职,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全局上下共同努力,扎实有序推进以下各项工作。
(一)、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加强内部管理和作风建设,认真回应职工关切,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创新,激励先进,确保整体工作稳中向上。
(二)、继续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创新执法手段和方式,努力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继续保持查违控违高压态势,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拆除力度,积极拆除新增违法建设,消化存量,服务城市建设。
(四)、严格实施四轮环卫作业模式,深入推进精细化作业水平,提高机械化清扫率,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完善环卫配套设施建设,启用向阳路中转站。
(五)、进一步巩固第三届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探索建立文明创建长效机制,推进“三线四边”环境综合整治。
(六)、继续保持垃圾处理中心规范有序平稳运行。
四、2014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4年部门可支配收入27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220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750万元,按支出项目分,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8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2万元。
附:1、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表
3、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
4、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5、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