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负责占道经营、施工渣土的行政许可和管理;负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使用和维护城市环卫设施,负责管理垃圾总场、垃圾处理厂。
2、行使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3、负责城市各类户外广告、店面招牌的行政许可及规范管理,行使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辖区内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辖区内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辖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乡镇规划管理、市政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负责对城区内未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商贩进行管理,行使行政处罚权。
9、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根据市“三定”方案(政办【2010】146号)及宁编委【2005】27号、【2013】15号文件精神,设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文明办合署办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明办)是主管全市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文明创建科、行政审批科(城市管理科)、法规宣传科四个内设机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和环境卫生管理处两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40人,单位在职实有人数50人,聘用人员79人,退休8人。
三、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城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狠抓队伍、业务工作,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统领、以城市“三线四边”整治为重点,按照“立足主业、精细管理、美化城市、营造和谐”的工作思路,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完善制度建设,创新思路、打造亮点、攻克难点,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工作生活环境。
(一)以“城市提升年”为契机,强力推进查违拆违工作。
(二)以文明创建为抓手,探索城市管理新模式。
(三)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开展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
(四)以全面提升为目标,做好环卫作业和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五)以依法行政为总体要求,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
(六)以队伍建设为主线,优化队伍整体素质和形象。
四、2015年部门公共财政决算安排情况
2015年部门可支配收入33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5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260万元、罚没收入130万元、其他收入510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335万元,按支出项目分,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万元。
附:1、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共财政预算部门组织收入计划表
3、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共财政预算部门可支配收入预算总表
4、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总表
5、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分来源明细表
6、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分来源明细表
7、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共财政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8、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员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