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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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5-03-02 发布日期: 2015-03-02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5-03-02 00:00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及所属单位概况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2个内设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和7个派出机构。机关行政编制为141名,事业编制23名,现实有在职人数为162人,离退休人员63人,享受遗属补助人数11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制定相关文件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生产、流通及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工作,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五)负责对各类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工作。负责市场交易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负责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有关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六)负责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依法牵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八)负责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者维权工作;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药品等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检测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

(十三)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

(十四)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受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上报和协助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十五)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十六)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十七)开展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争创国家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为抓手,以确保“两个安全”(市场安全、队伍安全)为底线,把机构组建好、职能履行好、队伍建设好,着力破解市场监管难题,让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

四、2015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部门可支配收入2062.7万元,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5.5万元,占7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6万元,占12.4%;医疗卫生支出48.4万元,占2.3%;住房保障支出142.2万元,占7%

0一五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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