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制定相关文件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生产、流通及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工作,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五)负责对各类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工作。负责市场交易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负责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有关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六)负责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依法牵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八)负责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者维权工作;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药品等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检测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
(十三)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
(十四)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受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上报和协助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十五)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十六)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十七)开展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局本级决算,与预算单位一致。
三、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2181.97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181.97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36.67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我局于2014年2月由工商、质监(原为垂直管理单位,省级财政供给)和食药监三家单位组建成立,市级财政从3月份开始供给资金。所以2014年度的收支数是从3月至12月的数据,不是全年的数据。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81.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1.9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8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9.3万元,占62.8%;项目支出812.67万元,占37.2%;经营支出0万元。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81.9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181.9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36.67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我局于2014年2月由工商、质监(原为垂直管理单位,省级财政供给)和食药监三家单位组建成立,市级财政从3月份开始供给资金。所以2014年度的收支数是从3月至12月的数据,不是全年的数据。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81.9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6.67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我局于2014年2月由工商、质监(原为垂直管理单位,省级财政供给)和食药监三家单位组建成立,市级财政从3月份开始供给资金。所以2014年度的收支数是从3月至12月的数据,不是全年的数据。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62.7万元,支出决算为218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其中基本支出1369.3万元,占62.8%;项目支出812.67万元,占37.2%。具体情况如下:
①“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度决算1840.58万元,比2014年增加578.98万元,增长45.9%,主要原因是我局于2014年2月由工商、质监(原为垂直管理单位,省级财政供给)和食药监三家单位组建成立成立,市财政从3月份开始供给资金。所以2014年度的收支数是从3月至12月的数据,不是全年的数据。其中:“行政运行”决算1149.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72.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发展改革等事务方面的支出。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305.52万元,比2014年增加67.62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一是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25.4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180.09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6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④“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29.87万元,比2014年增加27.07万元,增长原因是我局于2014年2月由工商、质监(原为垂直管理单位,省级财政供给)和食药监三家单位组建成立成立,市财政从3月份开始供给资金。所以2014年度的收支数是从3月至12月的数据,不是全年的数据。其中: “提租补贴”决算29.8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2.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6.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