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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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文化旅游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文化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文号: 0
生成日期: 2013-01-17 发布日期: 2013-01-17
宁国市文化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3-01-17 00:00 来源:宁国市文化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在全省“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区域经济合作增强,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现代服务业的迅猛发展,以及小康社会人民文化生活需求的迅速增长,尤其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做出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必然带来文化产业发展的新高潮。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增创宁国文化发展新优势,推动我市“十二·五”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订宁国市文化产业“十二·五”规划纲要。

一、产业发展的优势和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发展优势: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迅速增长和党中央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对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成为文化发展的巨大源动力。尤其是我市“科学发展、率先发展”战略的提出,以及把宁国建设成“五区”和文化、旅游机构改革等举措,为我市进一步整合文化、旅游产业资源,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完善文化产业功能准备了充分的条件,为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新跨越提供了极好的发展机遇。可以预见,我市文化产业在第三产业中的支柱性也将更加突出。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1、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不相适应,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人民快速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

2、文化产业发展不平衡,文化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投入产出不平衡,文化经营效益较差,文化资源闲置浪费的问题比较突出,特色文化不明显。文化产业单位的创新机制不足且科技含量不高,文化产业规模总体处于弱、小、散的状态。

3、文化体制改革进展速度不快,尚需建立和完善与之配套的相关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4、文化科技专业人才和文化产业经营人才匮乏,整体队伍素质不能完全适应产业发展要求。

二、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率先发展、生态文明、人民幸福”的总目标统领下,以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为主题,以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根本点和出发点,充分利用本市的文化资源,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和质量提升,增强文化产业的竞争力,提升宁国文化软实力,努力把文化产业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使之与我市经济、社会事业进一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协调发展。

三、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开放发展、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为基本原则、牢固树立“文化是魂、生态为根、旅游为体”的理念,大力拓展和不断完善文化功能,提升现代文化品位,建设成为具有民族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为一体,并形成融合了先进发达地区优秀文化的体系,力争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水平跻身全省首列。至2015年,文化产业的综合指数在“十一·五”末的基础上实现翻一番,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消费水平翻一番;文化产业总值翻一番;产业接纳社会劳动力翻一番;高新文化技术产业发展实现零的突破;力争文化产业经济贡献率达到5%以上。

——基本形成技术先进、优质高效、与先进发达地接轨的文化产业体系;建立以大型文化企业集团为支柱,各类中小型企业为互补的文化产业格局;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创新项目,构建新型文化产业链;在文化产业发展主要指标上,达到省内县(市)先进水平和接近发达地区水平,生产出丰富多彩,人们喜闻乐见的各类文化产品,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基本形成多渠道、多形式、规范灵活的文化产业发展机制;允许和鼓励国内民间资本、非文化企业介入文化产业领域;以多元高效的现代企业运作方式,支持和引导外资、个体、私营、民营企业对文化产业的投资和经营。

——基本形成皖东南地区有较强辐射力的文化市场,在交易种类、交易方式、服务规范等方面与苏浙沪市场接轨。能运用较完善的市场机制,在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的广阔时空里实现对文化生产要素和文化消费商品的积聚和扩散的调节,使我市的文化生产和服务在“长三角”区域文化市场的竞争中得到发展。最大限度地实现文化与旅游、文化与企业、文化与农业、文化与生态、文化与科技领域资源的合理配置。

——基本形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应文化产业发展的文化管理体系,营造出良好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保障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文化产业结构优化、文化经营市场化、文化生产服务社会化、文化科技现代化。同时,逐步探索“走出去”,参与“长三角”区域文化产业的协作和竞争。

——基本形成“一核四区两基地”的文化产业空间布局,形成“九镇十村六园”的产业体系;全面实现文化资源与旅游资源、文化资源与企业资源、文化资源与服务资源、文化资源与科技资源的大融合;城市文化软实力显著提升。

四、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

(一)结合当前宁国的资源禀赋和文化产业未来发展趋势,确定我市文化产业的空间布局为“一核四区两基地”。

1、一核:

为文化休闲城,即文化产业核心功能区,主要包括市区和港口镇区。

重点是依托“一城三馆”(影视城、图书馆、文化馆、博展馆)和“文化高务区”的核心服务和辐射功能,提升全市文化品位和实力,推进文化产业的空间布局和结构日趋科学、合理、优化。

2、四区:

(1)生态文化区:

范围为青龙湾库区、板桥自然保护区,以及方塘乡、青龙乡、胡乐镇、甲路镇、竹峰街道办事处。

重点是深入挖掘本地人文景观、民俗民风民情生产生活方式等文化内涵,保护好和利用好青龙湾、板桥、红豆杉、上坦古民居等资源,生态型的文化旅游产业产品。

(2)民俗文化区:

范围为云梯畲族乡和胡乐镇。

重点是依托畲族民俗文化和胡乐徽派文化底蕴,打造民俗文化体验项目。

(3)乡村休闲文化区:

范围为全市各乡镇、办事处。

重点是依托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资源、农业资源、林业资源等,打造休闲娱乐的旅游文化。

(4)新业态文化区:

范围为恩龙世界木屋村、欧式风情小镇和世界树木博览园,以及梅林野外狩猎场等,引领文化资源向更为广阔的领域和空间渗透。

3、两基地:

(1)多元文化集聚基地:

范围为西津办事处、河沥溪办事处、汪溪办事处。

重点是依托宗杲文化园、白云山文化园、红楼梦文化园等资源,展示宁国儒释道和移民、民俗风情等源远流长的多元素汇聚的文化特色。

(2)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范围为恩龙世界木屋村、世界树木博览园、金太阳公司。

重点是依托恩龙、金太阳公司的资源和产业特色的充分展示,引领更高、更好、更多的文化新业态,着力延伸更为广泛的文化产业链,推进文化与旅游、文化与科技、文化与农业、文化与林业、文化与信息、文化与企业等产业的相融共生、相得益彰。

(3)按照空间布局的特色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不断加大生态文化产品的建设,到2015年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色”的产业体系,重点打造“九镇十村六园”。

1、九镇:即地方戏之乡——港口; 企业文化之乡——中溪;历史文化之乡——胡乐;市花之乡——南极;竹文化之乡——青龙; 吴越文化之乡——万家; 千年古镇——方塘;畲族文化之乡——云梯;红色文化之乡——梅林。

2、十村:即文物国宝村——龙亭村、罗溪村;移民文化村——马村;旅游文化村——石柱;新农村文化村——吉宁;红楼梦原型文化村——汪溪;竹马灯民俗文化村——枫山;农耕文化村——畈村;饮食文化村——桥头铺;农家乐文化村——万福。

3、六园:即红楼梦原型文化园、宗杲文化园、青龙湾原生态影视文化园、动漫文化园、物流文化园、科技文化园。

五、产业发展的主要举措:

(一)鼓励规模经营和专业化协作,促进文化产业形成适合自身特点的组织结构。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文化生产单位的组织形式,形成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开放性的创新发展机制。对专业化或个性化强的行业或产品,应形成中、小企业数目较多的竞争性市场结构。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大力发展各类“专、精、特、新”的中小型文化服务企业。

(二)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按照构建“企业家社会”的要求,促进文化企业间的合理竞争,清除一切障碍和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化文化企业自身的经济责任和利益,激励企业有序竞争。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价格形成机制,对确需国家垄断经营的文化行业和产品,要逐步引入市场机制,改革不合理的部分,促进文化消费。引导、支持建立全市性文化行业协会,逐步将一些不适合政府行使的职能交给行业协会,形成行业自律机制,推动各行业健康发展。

(三)实施若干重大的基础性文化资源开发项目,推动文化产业结构向高层次转换。

通过建设影视城、图书馆、文化馆、博展馆和“文化一条街”等工程项目,推动文化资源的信息化建设,促进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和高新技术含量的文化产品尽快产业化。借助现代数字化网络通讯手段和技术,改造传统的文化流通渠道和文化营销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一体化的文化产品生产、服务和营销网络,推动文化产业结构向高层次转换,并逐步参与“长三角”地区的分工和协作。

(四)深化改革,大力扶持文化产业发展。

1、进一步放开个体、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外资等非国有经济成分进入文化产业的领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独资、合资、股份合作、联营等方式,引导非国有经济成分投资经营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印刷包装业、文化中介业、文化会展业、文化信息业、文化教育业、文化影视业、文化科技业等领域。对非国有经济投资的文化产业项目和建设的文化场馆,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税收、信贷、融资等方面应享有与国有文化企业同等的待遇。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资本融合为纽带,打破地域、部门、行业、所有制界限,加快文化产业结构调整,重新整合文化教育、文化旅游、文化包装、文化营销、文化信息、文化科技等行业资源。依托有竞争力的企业(包括文化与非文化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逐步形成一批拥有文化品牌,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型文化企业。

3、鼓励和扶持文化中介机制的发展。为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文化策划咨询、文化传媒、文化会展、艺术品销售拍卖、影视演艺制作等方面的中介机构,引导他们按照文化艺术的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积极拓展文化营销服务,向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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