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退耕还林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站 :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退耕还林等涉农补助资金发放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5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补助资金发放范围是2002-2005年生态林,经济林补助期满,此次不在发放之列。
二、发放标准: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每亩补助资金125元(其中管护费20元/亩, 生活费105元/亩)。
三、各林业站要做好组织检查验收,对已经征占用未报调整的应注明,不得发放补助。
四、各乡镇林业站将发放表、公示照片以电子形式于十一月五日前发给政府办公平台造林科余志婷,并以村为单位编制汇总表报当地政府盖章后报局,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报局两份(报局纸质材料为审批表、汇总表、公示证明),留存一份,当地财政所一份。
特此通知
2015年10月15日
附:2015年退耕还林资金发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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