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全称:南山街道司法所
简称:司法所
主要职责: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调解;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代表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并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参与审查、制定乡镇的各项管理规章,裁定村民发生的纠纷;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办事处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负 责 人:彭欣
办公地址:南山街道办事处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电话号码:0563-4185684
邮 编:242300
邮 箱:nsbsc@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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