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驻宁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和1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宣政〔2019〕1号)要求和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2019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生工程项目内容
2019年,省政府决定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其中,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健康脱贫兜底“351”和“180”工程、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项目、智慧学校建设等扶贫类项目本年度我市无建设任务。
(一)新增4项民生工程。
1.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围绕“老有所养”,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发展医养结合,优化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建设;探索推进智慧养老机构、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设。
2.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围绕“稳就业”要求,扩大就业规模,提升就业质量,开展有针对性地劳务对接、联合招聘和就业帮扶;推进创业平台建设,实施稳岗援企行动,落实各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加强就业托底安置;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士兵、去产能企业、“僵尸”企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
3.水环境生态补偿。围绕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通过持续推进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等,促进水生态更加美好。
4.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室,加强源头监管,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二)调整内容实施1项民生工程。
在对农村低保对象、残疾人等救助基础上,增加困难职工帮扶内容,将困难人员救助工程调整为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
(三)合并2项后实施1项民生工程。
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与公共文化场馆开放2个项目,合并为文化惠民工程。同时,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中的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调整出实施范围。
(四)退出5项民生工程。
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已健全,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已常态化运行,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任务已完成,调整不再列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就业扶持工程已分别纳入新增项目统筹实施,不再单列。
(五)继续实施21项民生工程。
继续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贫困残疾人康复,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学前教育促进工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棚户区改造,城市老旧小区整治等21个项目。
二、工作要求
民生工程是我省民生工作和社会建设的重要品牌和主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民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大民生领域补短板、强弱项的力度,以实施民生工程为载体,不断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着力增进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项目牵头单位履行主管职责,乡、镇、街道履行主体职责,协同单位积极协作配合,明确各个层面责任单位、责任环节和责任人,构建完整的责任闭环,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强化精准实施。坚持高质量,提高精准度,在工程类项目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建设监理、竣工验收等方面,在补助类项目审查把关、评审认定、补助发放、报销补偿等环节,精准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三)强化精细管理。做细做实民生工程项目,对照目标责任,加强过程管控、序时调度和建后管养,强化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运用,促进各级各部门提升精细管理水平。
(四)强化资金保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结合财力和基层实际,从严把关,不留缺口。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用于民生建设,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民生的关键处。
(五)强化绩效考核。健全完善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社情民意调查等体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抓好监督、评价和考核,强化公示公开和结果运用。
(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民生宣传方式,完善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民生宣传平台,持续提升民生工作群众知晓度和满意率。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