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认真组织本区域内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组织实施镇级国土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并实施监督检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对本区域内的土地、矿业权属纠纷,依法组织进行调处,办理相关业务,并完善痕迹资料;认真完成国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完成镇人民政府中心工作。
国土所所长:张冬
电话:4632111
办公地址:宁国市宁墩镇宁南路1号宁墩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电子邮箱:ndz4630001@163.com
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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