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长:周雷震 邮箱:138653675@qq.com
工作人员:陈顺晔、戴永庆、陈胜玲
办公地址:胡乐镇人民政府财政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0563-4901293
工作职能: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财务制度,制订本镇年度财政工作计划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2、负责筹集财政资金,培植财源,促进本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3、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镇预算内、外和自筹资金的收入与支出,编制镇年度预算方案,执行镇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
4、负责落实国家惠农、惠民政策,按政策规定及时发放各级财政对农民的各种专项补贴和社会保障、救灾救济等各项资金;
5、按财经制度规定从严控制各基层预算单位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障各单位正常工作的资金需求和运转需要;
6、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按要求组织各种财会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本单位的财经管理水平;
7、负责加强对镇政府国有资产的登记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8、负责对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及其他基金的申报、稽核和扣缴工作。
9、积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工作时间:8:30—11:50,14:00—16:4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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