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长:汪建平 邮箱:13856389115@qq.com
办公地址:胡乐镇鸿南路国土所
联系电话:0563-4901369
工作职责:
一、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二、依法保护耕地;
三、定期开展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
四、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
五、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
六、协助做好各类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记、土地出让、征地拆迁、土地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审批的前期审查工作;
七、协助处理土地、矿产权属纠纷及信访工作;
八、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测量标志保护等;
九、配合乡政府、办事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十、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时间:8:30—11:50,14:00—16:4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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