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称:青龙乡司法所
主要职责:
①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②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调解;
③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④代表乡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并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⑤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⑥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帮教工作;
⑦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⑧参与审查、制定乡的各项管理规章,裁定村民发生的纠纷;
⑨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负 责 人:洪飞
办公地址:宁国市青龙乡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20-11:50,下午2:00-5:00
电话号码:0563-4211412
邮编:242316
邮箱:qlxrmzfd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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