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沥溪街道民政所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7-05-12 00:00
来源:河沥溪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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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河沥溪街道民政所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扎实认真开展工作,现将2016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2016年的防灾工作仍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灾害救济管理体系;并要求各村(居)根据本村(居)实情按办事处救灾预案制定相应的救灾应急措施,措施要确保有效可行。
二、完善城乡救助工作
1、2016年5月初至6月底根据市民政局(2016)6号文件要求在全办事处开展城乡低保的重新入户重新核查;严格按照十类清理对象,按市民政局要求核查低保户的家庭年人均收入,并要求各村在入户核查后的基础上召开村民主评议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处低保工作的法制法、规范法。
2、1月至11月城乡居民共发放低保金2572089万元;其中城镇低保:336户460人,保障金1336669万元:农村低保387户,541人,保障金1235420万元。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自2016年1月-11月共发放112人次,补助资金69240元,全部打卡发放到位。
4、2016年1月-11月共帮助104人次患重病的困难群众申请了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金563897元,有效缓解了农村五保、低保户以及困难群众“因病致贫”的问题。
三、加强五保供养及敬老院管理工作
抓好五保供养政策的落实。目前,全办在册五保户89人,共发放供养经费54.6万元;其中集中供养46人,分散供养43人,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9696元,分散五保为每人每年4800元,河沥溪敬老院已完成社会化转型经营,现正有序运转中。五保老人的生活供养标准进一步的提高,在五保老人的伙食管理上实行标准化、营养化、食谱化,真正体现了注重管理、完善服务、关爱老人。办事处端午、中秋、重阳节为五保老人发放节日慰问物品2.8万元。
四、高度重视民政信访工作。
我所对各类民政信访人员,都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努力将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对8023部队人员的信访问题,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认真做好服务工作;针对今年开展的城乡低保核查工作提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有力得保障了河办稳定。今年分别送4名参站人员到宣城光荣院疗养,带领5名参试人员到宣城体检。
五、做好乱葬滥建专项整治工作
办事处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并由各部门联合成立了执法队伍,各村成立信息员,做好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及日常监管工作。长虹村公益性公墓已开工建设。
2017年工作计划
回顾2016年,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理论知识不足;二是缺乏创新意识,民政工作很大部分还仅仅停留在逢年慰问、遭灾救助、遇事安抚上。2017年将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工作拓宽工作思路,创新服务方法,使民政工作对象得到更加亲情化、人情化服务。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继续做好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工作,宣传政策到位;
二、加强五保供养及敬老院管理工作,随时掌握分散五保生活情况,并做好敬老院社会化转型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真正提高五保老人的供养水平,让敬老院闲置的资产得到有效合理的利用;
三、加大乱葬滥建专项整治工作,各村各社区同时制定整治计划,加强宣传,形成全民监督的有效氛围,让群众参入到监督管理的队伍中来。
四、做好双拥创建工作,动态掌握优抚对象的生活情况,并做好优抚政策的宣传,积极努力帮他们解决能解决的问题。
五、做好各类民政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及时主动公示。
六、指导嵩合、蔬菜、坞村三个新成立社区的社区改建工程,规范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