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目标要求,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各项工作,积极培植财源,强化收入征管,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安排支出,全镇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财政运行情况良好。
(一)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镇完成财政收入2698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收入预算任务的100%,与上年同比增长7%。其中:
国税2342万元(目录企业税收1910万元,总部经济及交通运输业税收432万元),年初国税任务数1994万元,较年初任务数增长17.4%。
地税356万元(目录企业税收290万元,总部经济及交通运输业税收66万元)年初地税任务数653万元,受营改增政策性因素影响,下降45.5%。
(二)可用财力情况
按现行的市乡财政体制规定,2016年我镇可用财力162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万元。其中: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及其他收入600 万元,市财政体制补助收入及其他转移支付资金1020 万元(剔除教育口体制补助因素和报账制项目因素)。
(三)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镇共完成财政支出1549.7万元,与上年实际1563.8 万元相比,下降0.9%(刮除教育口体制因素及报账制项目因素)。其中:
1、预算内人员支出785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政府行政运行42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85.9 万元,人大经费支出9.2万元,统计支出0.5万元,工会经费支出5万元,国防经费支出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5万元,综治、信访、普法、安全生产支出22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农林水事务-农业、水利行政运行118.3万元(含村级组织支出补助49.5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3.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153.2万元;
医疗、教育、卫生、计生支出35.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46.3万元。
2、预算外经费支出764.7万元。
对村级项目补助支出116.5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648.2万元(其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支出153.9万元,美好乡村建设及交通建设配套支出63.5万元,民生工程建设及维护支出115.8万元,集镇建设及驻地建成区支出42万元,化解基础设施建设债务273万元)。
附: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2016年财政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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