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梅林镇2017年度预算报表
二、梅林镇2017年财政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按照“公共财政、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统筹安排政府财力,促进财政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预算安排的原则是:收入预算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突出重点,收支平衡不留缺口。
(一)财政收入预算安排
全年税收收入2832.9万元,比上年实际2698万元增长5%。其中:
国税2451万元(目录企业税收1959万元,总部税源税收及交通税492万元)比上年实际增长4.6%;
地税381.9万元(目录企业税收315万元,总部税源税收及交通税66.9万元)比上年实际增长7.3%。
(二)财政支出预算安排
根据收入目标和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7年全年可用财力为1630万元(其中:市财政体制补助收入及其他转移支付资金1130万元,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及其他收入500万元)。财政总预算支出1605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3.5%。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政府行政运行4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98万元,人大经费支出10万元,工会经费支出8万元,国防经费、综治、统计、信访、普法、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森林防火、基层党建保障支出52万元);
农林水事务-农业、水利行政运行135万元(含村级组织支出补助55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157万元;
医疗卫生计生支出53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54.5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710万元(其中: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及村村通配套支出175万元,工业集中区建设支出50万元,民生工程建设及维护支出110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支出155万元,美好乡村建设支出60万元,旅游发展基础设施建设10万元,化解建设债务150万元)。
总预备费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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