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霞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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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25543467L/201909-00095 组配分类: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发布机构: 仙霞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分配标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9-29 发布日期: 2019-09-29
【分配标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19-09-29 00:00 来源:宁国市仙霞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市财政局要将相关前期工作费用拨付到国库支付中心(市水务局账户),由市水务局根据相关规定管理使用,工程款由市水务局向市财政局申请,并按规定将工程款按进度拨付到项目业主的基本结算户(工程完成进度达50%,拨付30%工程款;通过完工验收,拨付70%工程款;审计结束后根据审计价支付价款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为工程交付使用后一年〕无质量缺陷后清算),实行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市财政、水务、审计等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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