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根据省审计厅及宣城市审计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专项审计计划安排如下:
1、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署定)。根据省厅统一组织,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2016年1月开始,12月结束。
2、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由省厅统一组织,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2015年11月开始,4月上旬结束。
3、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审计(署定)。由省厅统一组织,2016年8月开始,11月上旬结束。
4、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审计(署定)。由省厅统一组织。2016年5月开始,10月结束。
5、全省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省定)。由省厅统一组织,2016年2月开始,5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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