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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志愿服务行动的指导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1-06 发布日期: 2020-01-06 15:00
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志愿服务行动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0-01-06 15:00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和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决定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助力脱贫攻坚志愿服务行动,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教育引导广大社会组织深刻领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思想内涵,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发挥自身专长和优势,从帮助贫困人口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入手,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结合行业特长,积极为贫困人口提供个性化需求服务,帮助贫困个人及家庭脱离困境,完善社会支持系统,强化或恢复能力,建构自身发展体系,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总体目标

聚焦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智力扶贫为主线,通过技能扶贫帮助有劳动能力缺乏一技之长的贫困人口实现创业就业,通过教育扶贫帮助因学致贫的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通过医疗卫生扶贫帮助因病致贫的贫困人口解决看病难看不起病的问题,通过公益扶贫帮助年老体弱孤残儿童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通过消费扶贫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通过定点扶贫为结对家庭提供全方位帮扶,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技能扶贫,开展创业就业行动。劳务培训类社会组织,要通过免费组织技能培训、发布就业信息、推荐见习岗位,全程跟踪服务等方式,积极为具备就业条件的贫困人口提供帮助。各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动员会员单位拿出专项指标,为符合招工条件的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公益类社会组织,要积极联手整合资源,通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养殖技术和创业能力培训,着力解决具有创业能力贫困人口的创业技术难题。

(二)围绕教育扶贫,开展圆梦助学行动。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校外培训类社会组织,重点瞄准因学致贫家庭,围绕学龄儿童在学业方面的现实困难,结合自身地理优势,为在本园(校)就读贫困家庭的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助学帮扶,通过减免学费、住宿费、补贴 生活费、免费提供学习用具等资助项目,着力解决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困难。鼓励社会组织和公益团体、爱心人士联手,广泛筹措社会资金,帮助贫困村建设和改善图书室、网络教室以及校外活动场所等阵地,着力加强贫困村课外教育工作。

(三)围绕医疗扶贫,开展医疗救助行动。医疗卫生类社会组织要在贫困村开展义诊、免费体检等扶贫公益活动。重点瞄准因病致贫家庭,围绕大病、慢性病现实情况,开展医疗补贴、提供住院食宿减免等行动;对疑难杂症贫困人口患者,协助联系专科医院,宣传医疗救助及慈善救助流程,全程跟踪服务,着重解决看病难、医疗费用无力承担等现实问题,助力贫困人口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恶性循环局面。

(四)围绕公益扶贫,开展捐助关爱行动。各公益类社会组织要主动担当,广泛动员会员单位、服务对象,鼓励支持从业务盈余中拿出一部分善款,积极开展公益扶贫,努力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需求的有效对接,着力在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助老助困助残等方面加强帮扶力度。以贫困村农村分散供养特困老人、生活困难优抚对象和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为重点,开展“助学圆梦”、“公益夏令营”等活动,促进特困老人、留守老人安享晚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健康成长,贫困残疾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提升贫困群体的幸福指数。

(五)围绕消费扶贫,开展增收惠农行动。各类社会组织要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针对贫困地区策划相关活动,积极传播爱心消费扶贫理念,共同推动并逐步形成“人人参与消费扶贫,人人支持消费扶贫,人人宣传消费扶贫”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参与消费扶贫各类主体的需求与贫困地区特色产品供给信息精准对接,通过定期定向认购、临时团购、订单生产认购、电子商务助销、旅游带销等多种方式,帮助贫困群众提高能力、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六)围绕定点扶贫,开展结对帮扶行动。各类社会组织要以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战场,以农村贫困对象为重点,结合自身优势,主动选择一个或几个贫困户为联系对象,手拉手、一对一实施结对帮扶。为结对帮扶贫困户明确一个爱心帮扶人士、一个社会帮扶项目、一条精准帮扶措施,增强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真脱贫、脱真贫”的目标。

四、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扶持政策

(一)资金政策。对在扶贫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社会组织,优先给予政府购买服务及资金支持和保障。

()财税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给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激励政策。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纳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体系,纳入我市社会组织评比表彰。加大宣传力度,对在帮扶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展示社会组织风采,激发社会组织的参与热情,扩大社会影响力。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应注重发挥社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特殊作用和优势,为社会组织对接相关脱贫项目提供必要的支持。要扶持相关领域社会组织发展,广泛发动本行业、本领域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对社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提供信息服务和业务指导,鼓励其参与脱贫攻坚资源动员、配置和使用等,建立协作顺畅、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参与本行业、本领域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各社会组织要深刻认识助力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参与脱贫攻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着力加强组织动员,争取更多社会力量和爱心人士参与其中,并结合全市脱贫攻坚总体布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努力形成有计划、有目标、有专人负责的良好局面,确保助力脱贫攻坚志愿服务行动取得决战性成果。

(二)创新方式方法。各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优势,瞄准建档立卡底数,精准认领扶贫对象,精准设计扶贫项目,精准制定帮扶措施。要注重与政府主力扶贫资源紧密结合,补短板,强弱项,发挥社会组织的公益性、独立性、灵活性和自治性的优势,把“中国社会扶贫网”和“宁国市扶贫办”作为联系社会扶贫资源的窗口,利用线上公益平台,着力推进网络众筹、众扶、众帮的扶贫模式,推动线上平台与线下服务深度结合,实现扶贫资源与脱贫需求的精准对接。

(三)强化激励引导。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要注重挖掘和总结各社会组织、公益团体和广大爱心人士参与脱贫攻坚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感人事迹,通过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抽查、等级评估中,参与脱贫攻坚志愿服务行动情况纳入重要内容,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

各社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志愿帮扶服务行动情况,即时通过“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扶贫信息填报”进行报送,同时作为年度检查结论的重要依据。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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