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宁国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宁国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安徽华普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的宁墩初中宿舍楼维修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宁国市教育体育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建设资料、财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宁国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工程位于宁国市宁墩镇,本次改造内容为宿舍楼内墙、天棚出新,一层地面砖铺设,二、三层铺地板条,电路改造,淋浴房改造,卫生间改造及室外零星工程。建设单位是宁国市教育体育局,2017年6月通过简易招标由安徽华普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533933.04元。施工合同签订于2017年7月4日,合同工期40天,2017年8月30日通过验收。
二、审计结果
该工程合同价为533933.04元(其中预留金3万元),送审造价为549995.99元,经我局审核核减造价18433.85元,审核后工程结算造价为531562.14元,核减率3.35%。
三、审计结果说明
该工程核减造价1.84万元,具体如下:
1、卫生间、公共盥洗室、淋浴房改造等核减造价0.33万元;
2、签证拆除蓄水塔、地面开槽、踢脚线等核减造价 0.46万元;
3、楼地面、墙面出新及规费税金等核减造价1.05万元。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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