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派出》第二十二条和《宁国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宁国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安徽建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的仙霞镇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仙霞村邮电局路K2.23路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宁国市仙霞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建设资料、财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宁国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工程位于仙霞镇,道路全长2.5M,宽4米,采用20cm厚抗折4.5MPA水泥混凝土,安装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单位是宁国市仙霞镇人民政府,2017年6月通过简易招标由安徽建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1108205.35元。施工合同签订于2017年7月5日,合同工期2个月,2017年12月29通过验收。
二、审计结果
该工程合同价1108205.35元,送审造价1108205.35元,经我局审核核减造价11014.09元,审核后工程结算造价为1097191.26元,核减率为0.99%。
三、审计结果说明
该工程核减造价1.1万元。主要是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购买、培土路肩工程量减少。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施工单位未及时购买保险,工程总则提供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用,目的是避免或降低建筑工程风险造成的损失,为建设工程提供风险保障。建议建设单位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按要求购买相关保险,减低工程施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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