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上午,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兆祥在市融传媒中心访谈室以 “聚焦个税新政,共享改革红利”为主题,与网友进行个人所得税知识网上解读。
1、关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由于我单位一纳税人的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伯伯的赡养义务,是否可以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答:按照现行规定,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如果纳税人年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上述所说的被赡养人范围,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3、我和妻子双方无住房,两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租房,如何扣除?
答: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住房,可以分别扣除。
4、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5、每月收入不足5000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否也需要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如果个人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金额未达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暂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6、我单位一职工婆婆大病,可以享受专项扣除吗?
答:不可以。目前未将纳税人的公婆、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7、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
答: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8、个税是从2019的元月份开始扣了嘛?每个月扣还是每年一次性扣呢?
答: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從2019年1月1日起執行,納稅人可以選擇向扣繳義務人報送信息,可以實現按月扣除,也可以向稅務機關報送信息,按年扣除。
9、住房贷款利息怎么扣除?
答: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10、刚成立一个公司,对税收的相关知识不太了解,请问我该怎么去了解学习?
答:办税公开是我局一直重视的一项工作,纳税人获取税收相关知识的渠道很多,可以直接上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可以上门到办税服务厅找相关人员咨询,获得相关宣传资料,可以扫描大厅摆放的办税二维码,还可以拨打41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添加我局纳税服务QQ群咨询。此外,我局会定期举办纳税人学堂,针对新办纳税人会有专门的税务基础知识和网上办税操作等的课程,欢迎参加培训了解学习。
11、经常去办税厅办税,年前每次去都有不少人排队,请问税务局有没有什么措施减少排队时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对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证明开具、行政审批等日常常办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推进涉税业务“一网通办”。纳税人日常办税除了可以到实体办税厅咨询、申报、缴纳、开具发票和证明外,还可以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办税,利用自助办税终端、移动办税APP进行办理。2018年底前主要涉税服务事项90%实现网上办理,50%全程网上办结,有效节约纳税人办税时间。
12、近日,我们从新闻媒体上看到,国家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减税措施,能请田局长给我们介绍介绍主要是哪些方面吗?
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9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二是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三是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是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使投向这类企业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更多税收优惠。
13、夫妻双方无住房,两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租房,如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答: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住房,可以分别扣除。
14、单位职工家住宁国农村,有住房,现在城里租房,可以享受专项扣除吗?
答:在同一个地级市的农村有住房,不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5、请问最近出来的个人所得税app什么时候开始扣税?
答: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从2019年1月1日起可以通过手机APP进行信息申报。
16、个税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
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查看贷款合同或咨询所贷款的银行。
17、本人2016年在百信丽郡购买二手房一套,还款期限是15年的;女儿今年高一,在新高中部上学,为了方便在学校周边租的房子,像我们这种即要还贷款又需要租房的,能将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两个项目一起申请嘛?
答:您好!首先确认您的二手房是否为首套房,符合才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同一地级市内有住房的,不能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8、田局长,填报子女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1)有子女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扣除年度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②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2)同一子女的父亲和母亲扣除比例合计不超过100%。
19、我单位一职工只有一个姐姐,但现已去世,请问在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是否可以按2000元/月标准享受扣除?
答:可以。
20、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
21、请问我们有员工是两个人合租住房的,那么住房租金支出扣除应如何操作?
答:符合扣除条件的,两人均可享受。
22、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是否需要报告?
答:继续教育信息终止可以通过附加扣除信息表向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报送。
2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如何定义的?
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查看贷款合同或咨询所贷款的银行。
24、我想问一下,年终奖金会单独缴税吗以及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5、夫妻双方的父母均已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两倍扣除?
答:不能。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26、我们公司有提供宿舍,那么员工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支出扣除么?
答:如果公司和员工签订了住房租赁合同和协议,并实际支付了租金,并符合在同一地级市无住房的,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7、我们有些员工参与自学考试,能否扣除?可以的话从何时开始扣除?
答:只要报名后,考籍录到教育部门的系统里就可以开始享受继续教育每月400元的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不得超过48个月。
28、住房租金支出,住员工宿舍可以扣除吗?
答:如果公司和员工签订了住房租赁合同和协议,并实际支付了租金,并符合在同一地级市无住房的,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9、听说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放宽了,是真的吗?
答:是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放宽后的条件为: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
30、“个人所得税”APP卸载后,数据还在吗?
答:“个人所得税”APP采集的数据都存储在税务机关的服务器上,卸载手机APP后,手机上的数据会清除,但税务机关服务器上的数据依然会保留。同一手机再次安装或换其他手机另行安装“个人所得税”APP,登录依然可以看到登录身份人员原来填报的数据。
31、年度中间若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变化后的信息及时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及时报送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