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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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19M/201911-00032 组配分类: 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甲路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使用范围的规定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1-12 发布日期: 2019-11-12 00:01
关于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使用范围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9-11-12 00:01 来源:甲路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91 号)精神,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和植物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材料补助,包括购买药剂、药械、燃油及生物防治、综合防治、生态控制技术应用费、技术指导费、作业费、培训费、有毒有害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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