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路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甲路镇人民政府> 财政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 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19M/201910-00034 组配分类: 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
发布机构: 甲路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资金救助对象和要求的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0-31 发布日期: 2019-10-31 02:21
关于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资金救助对象和要求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9-10-31 02:21 来源:甲路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区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具体条件:1、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五保户和优抚对象中的白内障患者;2、城乡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

救助对象需提交: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县区民政部门发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或当地乡(镇)、街道出具的贫困证明。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