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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41702000111222F/202103-00085
  • 组配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1-03-04 16:38
  • 发布文号

    宁政办秘〔2021〕13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信息来源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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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2021年度村庄整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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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2021年度村庄整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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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宁国市2021年度村庄整治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2021年度村庄整治试点工作方案

      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及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规范农村居民建房管理,促进村庄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以建设美好家园为目标,以村庄规划为引领,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原则,通过实施农村宅基地退出、危房改造、地质灾害搬迁、美丽乡村建设等,加快推进村庄整治工作,强化耕地保护,提升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着力培育一批规划有序、风格统一、村容整洁、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秀美乡村。
      二、工作目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以自然集聚点为依托,整村推进为重点,集中安置为基础,结合零星分散住户开展村庄整治和农村宅基地退出工作,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都要结合自身实际,至少选择1个村作为试点(西津街道、南山街道、河沥溪街道、汪溪街道4个城区街道可暂不实施)。
      三、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政策引导。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整治项目,规范运作程序,严格按规划推进村庄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引导村庄整治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二)群众为主、政府扶持。建立农民参与机制,确立农民在村庄整治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整治的积极性。坚持政府主导,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以政府投入为主。
      (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尊重农村建设的客观规律,坚持以改善农村最迫切需要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中心,充分利用农村现有条件和设施,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突出地方特色,体现农村风貌。
      (四)量力而行、分步实施。按照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来推进村庄整治,做到充分论证、科学评估,成熟一批、实施一批。
      (五)统筹结合、突出重点。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地灾搬迁、宅基地退出、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有效整合使用各项涉农资金,着力于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整理,合理布局生活、生产及生态空间。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摸排梳理,合理选取整治试点村(2021年1月至3月)。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基础条件具备、交通便利、群众积极性高、能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的原则,至少挑选一个有条件的村,作为村庄整治的试点,经自然资源规划局审核确定后开展试点工作。自然资源规划局要加强业务指导,以点带面,以线促片,引领和推动全市村庄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发改委、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文旅局、城管执法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
      (二)编制村庄规划,制定村庄整治实施方案(2021年4月至6月)。
      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结合考虑市、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全域全要素编制村庄规划。合理布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引导农村宅基地集中布局。各乡镇、街道依据市村庄整治试点工作方案及村庄规划,因地制宜制定村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运局、文旅局、城管执法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
      (三)统筹各类项目,有序实施村庄整治工作(2021年7月至12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拟定的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试点村庄的建设用地、农用地整理等各类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
      (四)及时分析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21年12月)。
      村庄整治试点完成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科学评估村庄整治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规划局
      配合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运局、城管执法局、水利局、文旅局、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宁国市村庄整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强力推进村庄整治工作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按照任务时序进度要求,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人,抓好各项具体工作落实。
      (二)完善配套政策,做好宣传发动。要充分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做法,结合我市现有政策,整合相关涉农资金,进一步完善村庄整治政策体系。积极宣传村庄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扩大宣传覆盖面,使村庄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人人参与村庄整治建设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在工作中挖掘先进典型,推广工作经验,推动工作加快开展。
      (三)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政府领导,强化组织协调,积极统筹各部门资源,形成属地主导、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的联动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组织引导并负责做好村庄整治的督查监管工作,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参与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及具体实施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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