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相关科室,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
现将《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力以赴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北京冬奥会成功举办,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住底线,维护食品安全“全域全年”稳定。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市“两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全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强化整改落实,维护我市食品安全大局稳定,做好北京冬奥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任务
各监管所、分局结合本辖区食品产业发展和日常监管实际,聚焦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着重从以下方面排查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一)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以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为重点领域,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按照“七个不放过”要求,对辖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进口冷链食品情况进行集中全面排查。排查覆盖辖区内所有食品进口商、生产经营企业、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电商、冻库、餐饮企业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查验、核对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企业库存,核查企业是否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以及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全报备、进入集中监管仓、核酸检测、预防性全面消毒、赋码销售等闭环管控的要求。严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不报备、不进集中监管仓规范处置等逃避监管的“体外循环”行为,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深入排查食品生产环节(含小作坊)风险隐患,紧盯2022年重点整治产品和重点整治区域(宁市监[2022]14号),以生产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掺杂使假等为重点问题,通过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检查等方式,排查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标签标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按照“一企一档”原则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连续抽检不合格企业开展飞行检查。
(三)严格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全面排查连锁销售企业及其总部(总店)、配送中心、各门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查总店和各门店进货查验记录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以校园及其周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等为重点区域或场所,以散装熟食、食盐、饮料、调味品、乳制品、妇女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生鲜配送为重点领域,严查销售散装熟食无防尘防蝇措施、熟制食品的食用时限不符合要求的行为;严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的行为;严查食品销售者索证索票缺失行为等。线上线下同步排查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商家及线下门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四)严格餐饮服务安全监管。深入排查餐饮服务环节风险隐患,紧盯各类社会餐饮服务提供者,以网络订餐、连锁餐饮企业及其总部(总店)、配送中心、各门店为重点,线上线下同步排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商家及线下门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紧盯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以乡镇中小学为重点,排查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餐饮环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聚餐报备要求。
(五)严格特殊食品安全监管。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深入排查特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商超、批发市场、零售药店等为重点单位,以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集会场所、社区等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专区专柜销售、特殊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标签说明书、“一个承诺三个提示”等落实情况,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各类违法行为;以超市、母婴用品店、网络电商等婴配乳粉经营场所为重点,严查销售未按规定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跨境电商二次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
(六)严格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管。以塑料(或纸)包装袋、一次性塑料(或纸质)餐饮具、餐具洗涤剂等量大面广、节日热销产品为重点,全力排查治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四个方面:企业生产条件、检验能力是否发生变化;企业对前期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相关改进措施是否持续有效;企业是否认真落实检验制度,对原辅料开展查验,对产品开展出厂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加大后处理整改力度,对本辖区国家、省级、市级及本级监督抽查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依法严格后处理工作。
(七)严格食品抽检监测。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均衡抽检。聚焦百姓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抽检监测发现问题多的食品、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加大抽检频次和力度;聚焦“你点我检”关注度高的食品和投拆举报反映问题多的食品,组织专项抽检;聚焦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跟踪抽检。抽检监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会商处置。严格落实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五个到位”的工作要求,督促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对多次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要从严从重处罚;对多次抽检不合格或不合格项目风险隐患较大的企业,可派出“流动诊所”,依托专家资源,帮助整改中的企业准确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提出有效的整改建议,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八)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梳理各类食品安全举报线索,逐一排查销号。对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核查处置。对监管检查、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开展深入调查,达到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强化区域协作和行刑衔接,加强分析研判、深挖串并和执法联动,综合运用协查、移送、挂牌督办等措施,多办大案要案和有影响的精品案,对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全力营造人民群众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年1月)。市局针对市场特点、热点、敏感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并及时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同时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平台,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全面排查(2022年2月至3月)。各监管所、分局组织全面排查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全面摸清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检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在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中必须留下监管痕迹。全面梳理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反映出的问题线索,汇总形成风险隐患排查清单,逐项列出整改措施、预期成果、进度安排,于3月15日前报市局。
(三)集中整治(2022年4月至5月)。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方案中明确的工作措施,严格按进度整改,消除问题隐患。各监管所、分局于4月底前完成自查;5月上旬,市局对各地进行实地督查;5月底前,全面做好迎接上级实地督导准备工作。
(四)总结评估(2022年6月)。各监管所、分局全面评估风险隐患整改情况,针对需长期推进的事项及时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专题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果和好的经验、查处的典型案例等,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不足和原因,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于6月5日前报市局。
四、工作方式
(一)将专项行动与宣传工作紧密结合。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充分调动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和全局力量,全方位、多层次密集开展宣传。一是要坚持正面导向。 展示监管部门采取的有力举措,让百姓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在行动。二是要组织权威发声。协调主流媒体对专项行动作权威报道;运用系统内宣传资源,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做好成果展示。三是要开展专题活动。专项行动期间,结合实际组织媒体专访、现场展示、典型案例发布等专题活动。四是要同步线上推送,依托网络平台发布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展示整治成效,进一步扩大影响。
(二)将专项行动与“两行动一督查”紧密结合。认真总结前期开展的校园食品安全大督查、网络餐饮安全专项行动和食品安全“雷霆行动”经验,巩固已取得的成效。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要逐一分析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提出针对性和系统性的整改措施,逐个逐批消除安全隐患。一是要继续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亮牌督办制度,确保校园食品安全。二是要继续加大网络餐饮安全监管,大力推行食安封签。三是要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雷霆行动”,强化执法办案,形成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震慑力,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三)将专项行动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要坚持标本兼治,以本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为契机,既要消除已发现的风险隐患,又要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防止风险隐患反复。一是要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机制。二是要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大力推行“互联网+”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三是要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打造一批食品生产经营示范企业。四是要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积极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五是要进一步健全应急体系,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单位、各相关科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坚持全覆盖、力争无遗漏。
(二)强化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结合地区实际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格局。
(三)强化信息报送。建立专项行动简报制度。各相关科室、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每周报送一次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情况。市局每月14日前向宣城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PDF版(带章)及WPS版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情况统计表
2.“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序号 |
风险隐患 |
处置情况 |
备注 |
所属领域 |
发现渠道 |
情况说明 (100字以内) |
处置措施 |
预期成果 |
完成时限 |
工作进展 (1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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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手机号: 填报时间:2022年 月 日
注:1. “所属领域”填写食品生产企业、连锁销售企业、连锁餐饮企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商家及线下门店、校园食堂和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2.“发现渠道”填写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及其他。
3. “完成时限”应具体到日,如4月30日前。
4. “工作进展”填写处置进展情况、排除隐患的标志性成果等,表述简明扼要、数据详实。
附件2 “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所属领域 |
检查主体 (户次) |
风险隐患(个) |
处置情况(个) |
监督检查发现 |
抽检监测发现 |
案件查办发现 |
投诉举报发现 |
媒体曝光发现 |
其他渠道发现 |
总计 |
处置中 |
已完成 |
食品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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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食品销售企业 总部(总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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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餐饮企业门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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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提供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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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网商家及线下门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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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堂和供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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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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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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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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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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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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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手机号: 填报时间:2022年 月 日
注:如同一风险隐患有多个来源渠道或领域,只按一次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