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秘〔2024〕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宁国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教函〔2024〕45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要求,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指导服务、人员培训等职能任务,进一步加快信息化手段普及应用,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发展先行县提供坚强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年度目标
(一)保持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稳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在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农药速测技术推广等方面科技支撑有力有效。
(二)遴选推介一批主导品种,推广12项(次)以上主推技术,全市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针对生产中的难题制定综合技术方案,在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开展12次以上的技术示范展示活动。
(三)90%以上在编在岗农技人员参与包村联户服务;对全市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员开展先进成果普及培训。85%以上科技示范户、95%以上农技人员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展示服务效果。
三、重点任务
(一)重点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扎实做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科技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4〕424号)贯彻落实工作,开展水稻、油菜、小麦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围绕水稻、小麦、油菜作物,制定单产提升综合技术方案,针对每个技术方案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不少于10次、人员不少于500人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综合技术方案的示范展示,大幅提高技术入户率到位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进优良品种、配套技术、管理措施集成应用,推广高产高效轻简化的生产技术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遴选推介一批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围绕2024年省级60项主推技术开展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推行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每位农技人员包保服务科技示范户不少于5户(每年上门指导服务不少于10次),其中至少联系服务家庭农场或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2~3个,推动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豇豆农药残留治理速测技术推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提升科技示范展示条件能力。建设3-5个相对稳定的基层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重点打造1个以粮油单产提升为主的示范展示场所。将符合条件的农民田间学校纳入展示场所建设范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规范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管理,明确年度技术示范和服务任务,健全管理评价制度,统一竖立规范标识,提升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的设施条件和信息化水平,强化本区域内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全覆盖试验示范,更好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的引领带动作用。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民,打造一批农民技术员,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展示应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开展专项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建设1个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五)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方式,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农技推广队伍,做好本市2024年6名定向培养生的招录、协议签订等工作。鼓励通过直接招录、“三支一扶”等方式,补充编制空缺人员,保持农技人员数量不减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编办、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林业发展中心)
(六)提升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配合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遴选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根据本市产业发展实际,分产业、分层次开展不少于5天的农技员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支持基层农技人员学历提升,优化农技推广队伍的学历结构。(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鼓励基层农技人员通过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科讲堂、订阅《农民日报》等途径,以及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聚焦水稻、小麦、油菜等主要作物,针对合理密植、水肥一体化、作物多熟制、农机农艺融合以及高产抗逆品种推广等单产提升技术需求,做好各级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校、科技服务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协作,探索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优势互补的农技推广协同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八)鼓励探索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构建以各级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为主体,科研院校、科技服务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半公益、经营性机构相互协同的服务体系。县级各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力量要下沉,针对重点乡镇,分产业创设区域性服务机制,县乡农技人员和农民技术员要连点成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1个大宗作物技术服务推广体系,积极对接邀请科研院校通过科技特派员、科技小院等方式开展农业科技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推广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等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存储加工等全程科技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九)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持续向农技人员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加大直播平台、短视频等新媒体手段运用力度,引导农技人员、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农业科技特派员等有生产实践经验的科研人员,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85%以上科技示范户、95%以上农技人员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展示服务效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资金用途及标准
宁国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资金全部来自中央财政资金。
(一)专项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根据要求另行制定。
(二)基层农技推广服务。(1)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开展包村联户技术服务发生的交通费、误餐费、通讯费等补助,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25%。(2)用于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支出,按专家服务次数计算。专家从事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不在列支范围内。(3)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完成农技推广重大任务并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价的绩效奖励,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4)用于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发生的费用,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5)用于技术服务推广体系建设,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等费用。
(三)农业科技示范。主要用于示范展示基地和科技示范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试验示范展示所需的农(兽)药、肥料、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
(四)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参加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等发生的费用。对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充分认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单产提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种植、畜牧、水产、农机、能源生态等行业)任务实施,统一报送信息,统一组织服务,统一督查通报,统一考核奖惩。
(二)强化管理,综合评价。通过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等推进任务落实,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由市农业农村局建立三方共同考评制度,加强对农技人员职责履行、工作任务完成、农民满意度以及技术服务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制定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并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做好项目资金执行、绩效目标上报等工作。
(三)做好总结,发掘典型。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发掘宣传一批在稳产保供、应急救灾中涌现的经验模式、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加强宣传,为农技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