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金融支持规范化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秘〔2024〕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宁国市金融支持规范化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金融支持规范化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推进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金融支持规范化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金领办〔2023〕15号)精神及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金融支持规范化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试点申报的通知》要求,引导广大中小微企业不断提升规范化经营水平,统筹各类资源助力提升内生发展动力,现就金融支持规范化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聚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开展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评价,强化政策供给和金融赋能,引导企业进一步树牢合规经营意识、健全内控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公开透明度,帮助企业精准获取政策支持,提升融资便利度,加速上市进程,推动企业不断做大做强。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组织走访摸排符合条件企业不少于600家,推动目标企业入库率达90%,五星及以上规范化市场主体占比不少于50%,推动规范化市场主体星级等级提升不低于10%,有融资需求企业目标达成率75%以上,实现入库企业金融支持服务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搭建企业规范培育体系
建立规范化市场主体培育库,推动中小微企业入库培育;组建市场主体服务队伍上门开展规范化市场主体培育申报辅导,引导企业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注册参与评价;通过提升入库企业首贷率、促进入库企业规范经营、完善入库企业财务管理、加快入库企业发展成一般纳税人、推动入库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提升、提升入库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增强入库企业信息披露意识等举措进行规范培育,提升企业规范化经营水平和持续发展能力。
(二)构建金融普惠服务体系
鼓励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创新专属金融产品,将星级企业评价结果推送至各类投资基金等,加大对星级企业投资力度,提供全生命周期、一体化、一站式的优质金融服务。
(三)建立数字化支撑体系
汇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数据,协助建立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规范化市场主体信息数据库”,完成规范化市场主体评价信息全面建档工作。推动各类扶持政策精准匹配与推送,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精准度。
(四)建立星级评价结果运用政策体系
拓展政务服务等领域结果运用场景,鼓励支持规范化市场主体运用星级评定结果。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星级评定结果纳入资格认定、专项扶持资金等评价范围并开辟绿色通道。
四、政策支持
(一)加强地方配套政策支持
贯彻落实《宁国市加快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并完成上市前规范性股改的规范化市场主体给予政策奖励,支持企业在省股交中心挂牌股改,不断提升规范化市场主体融资便利度。定期举办“线上线下”融资对接会,将企业信贷融资纳入我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支持范围。科技、工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将企业评价结果作为申报各类资格评选认证和相关项目扶持资金的参考因素。
(二)发挥政府基金和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作用
常态化搭建企业与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各级政府投资基金双向推送对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领作用,引导政府投资基金加大对企业的投资力度,通过股权投资引领规范化市场主体发展。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探索开展重点企业批量化融资增信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贷款、融资担保分别给予风险分担、担保费补贴支持。
(三)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
建立市级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培育发展,推动企业上市“一件事”集成办理,统筹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面临的各类问题,提升企业上市效率。根据《2024年宁国市“凤凰展翅”培训专项提升行动4.0升级版方案》,结合“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每年度组织3-5场次多层次资本市场业务知识培训,为企业提供万家企业资本市场业务培训等上市辅导咨询服务。
(四)促进金融服务水平提升
组建金融团队上门“一对一”对接,提供专营服务,设计专属金融服务产品,提升融资便利度和可得性;组建助企纾困“专家团”,针对细分行业和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政策解读及帮扶服务。加强金融人才培训和队伍建设,充分运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及相关行业部门涉企信息数据,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精准度,为金融支持规范化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提供人才支持。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级层面成立金融支持规范化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专班,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统筹推进规范化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做好试点工作。市直有关单位按照分工抓好职能领域规范化市场主体培育试点工作;各乡、镇、街道、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规范化市场主体培育库工作。市财政局将中小微企业规范化培育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单位的金融工作考核和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各单位要通过政务公开网、微信公众号、入企走访等“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加强对金融支持规范化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市场主体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引导辖区内中小微企业自愿主动开展规范化评价,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扎实做好规划化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评价推广,定期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并积极研究探索典型经验做法。
(三)加强运营保障
市场主体服务队每季度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等;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主动与市级单位对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组织专门力量,加强沟通协作,积极推动区域企业参评,加强运营保障;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商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存在问题,上下联动破解影响工作推进的难点、堵点问题,切实做好星级企业金融服务和提标升级工作。
(四)注重结果运用
人行宣城分行宁国营管部、宁国金融监管支局等部门要组织推广使用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评价结果,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不同等级评价结果纳入信贷评价和风险管理模型,赋予不同授信额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评价结果逐步纳入行业资格认定、专项扶持资金等评价范围,作为参考因素。
附件:宁国市金融支持规范化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专班
附件
宁国市金融支持规范化市场主体培育
工作专班
为推动省金融支持规范化市场主体培育在我市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支持和促进广大中小微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特成立宁国市金融支持规范化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专班,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梅骏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童卫兴(市财政局局长)
韩超刚(市政府办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钟小华(经开区管委会财政局副局长)
臧华军(市发改委党组成员)
纪亦辉(市科技局副局长)
赖仙明(市工信局副局长)
王 平(市住建局副科级干部)
熊朝梁(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
闫 飞(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庆华(市文旅局副局长)
韩 斌(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程金兰(市数据资源局副局长)
张倍雷(市税务局副局长)
程世安(人行宣城分行宁国营管部副行长)
马江伟(宁国金融监管支局筹备组成员)
程 坤(港口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汪晓虎(中溪镇党委副书记)
雷何环(云梯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丁明波(仙霞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春燕(万家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胡 佩(南极乡党委委员)
李 皆(宁墩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余 辉(梅林镇党委副书记)
蔡欣倩(胡乐镇党委委员)
黄 欢(甲路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朱小川(霞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吴丽萍(方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戎 黎(青龙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 艳(河沥溪街道党工委委员)
林 景(西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谢一鹏(南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包德春(汪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乐宁(竹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余黄喜(天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童卫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承担领导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组决定事项,督促规范化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落实,加强与园区、市直单位、中介机构等日常沟通,牵头做好规范化市场主体培育申报、信息收集整理、评价、建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