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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4-08-28
  • 发布文号

    宁政办秘〔2024〕46
  • 关键词

  • 信息来源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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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国市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8 08:46 来源: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50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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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宁国市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4〕30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任务的通知》(宣政办秘〔2024〕30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依法治理、多元共治、探索创新、高效服务,构建常态与应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完善上下联动和高效协同工作体系,稳妥有效推进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安全乘梯、便捷出行。

  二、重点任务

  (一)摸清电梯底数(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摸底范围为截至2025年底投入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以及投入时间较长、运行故障率高、日常投诉较多、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电梯和办公楼宇电梯。市住建局负责统计汇总,建立详实的电梯安全管理台账和任务清单,确保底数真实准确。

  (二)抓好电梯评估(2024年9月底前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引导需要开展电梯评估的使用单位委托具有安全评估能力的权威机构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论进行维修、改造和更新。评估费用由电梯实际产权方或使用单位承担。

  (三)分类维修改造更新。相关部门强化协同配合,统筹推进,确保2024年12月底前根据评估结果完成70%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任务,2025年3月底前完成剩余部分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任务。

  (四)强化支撑保障力度。一方面要统筹资金筹措渠道,结合主体实际出台相应资金筹措办法,规范资金使用,提高利用效率,建立应急绿色通道,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和流程,保障住宅电梯应急绿色通道畅通高效。另一方面要发挥保险支撑作用,宁国金融监管支局要及时整理汇总电梯保险行业产品名录,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电梯综合保险产品,按照“服务民生、惠民微利、公平持续”的原则,创新“保险+服务”模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机制,定期开展调度、督导通报。相关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宁国经开区管委会及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要尽快确定协调专员,全力解决资金筹措、协调业主等具体工作,并于每月15日前将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工作专班办公室。

  (二)强化工作调度。工作专班要紧盯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加强督导调度和现场指导,统筹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急难问题,稳妥推进老旧电梯摸排、评估、维修、改造、更新等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平台对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进行宣传解读,结合各类“进社区”宣传活动,多途径多渠道开展电梯安全知识科普宣传,不断增强住宅小区居民对电梯共有产权的属性认知和安全用梯意识,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附件:1.宁国市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2.宁国市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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