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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塘乡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青龙湾水域水上安全形势稳定及旅游市场平稳有序发展,现制定《青龙湾水域安全常态化联合巡查工作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龙湾水域安全常态化联合巡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青龙湾水域水上安全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水上安全形势稳定及旅游市场平稳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联合巡查,逐步消除青龙湾水域涉水活动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解决水上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严防重特大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营造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
二、工作内容
1.水上安全联合巡查工作。对青龙湾水域无经营资质和未履行许可及备案手续的竹筏、快艇及乡镇自用船等船只从事非法营运、违规载人载客、垂钓等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2.旅游市场联合巡查工作。对景区、旅行社、导游、商店、农家乐、民宿等旅游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规范引导,对参与水上非法营运、强迫消费、拉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严厉打击各类阻碍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作时间
2024年9月1日-12月31日
四、任务分工
1.成立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青龙湾管委会、公安局、文旅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方塘乡人民政府组成,青龙湾管委会牵头具体相关工作,各责任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按照部门职责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其中,方塘乡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人员4名,其余各责任单位安排工作人员2名,如因工作需要增加人员的另行安排。
2.分组落实责任。工作专班分为2个工作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方塘乡人民政府各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重点区域各旅游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公安局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各类阻碍执法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置。
第二组:交运局、农业农村局、青龙湾管委会、方塘乡人民政府各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重点区域水上安全的日常监管和涉水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公安局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各类阻碍执法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置。
五、工作责任
政府办负责常态化联合巡查工作的会议召集、工作调度、工作督查及其他统筹协调工作。
青龙湾管委会负责牵头常态化联合巡查相关具体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执法船只保障。
文旅局负责景区、旅行社、导游等旅游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规范引导;调查和处理旅游经营主体参与水上非法营运、强迫消费、拉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交运局负责调查和处理青龙湾水域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农业农村局负责调查和处理竹筏、快艇及乡镇自用船等船只在青龙湾水域载人垂钓以及从事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局负责商店、摊贩、民宿、农家乐等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及价格监督管理,依法打击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的无照经营行为;规范引导经营主体不得从事和参与水上非法营运活动。
公安局负责调查和处理破坏公共设施、安全设施以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打击各类阻碍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方塘乡人民政府负责辖区竹筏和乡镇自用船的日常管理;配合交运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违法违规竹筏和船只的处置;负责辖区重点区域安全隔离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维护和管理;负责重点群体和人员的维稳工作;负责联合巡查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安全宣传、联合巡查、整治行动。
青龙湾生态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做好重点区域监控、声控广播等设施设备的安装、维护和管理。
六、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进联合巡查工作落地落实,确保动真格、见成效。
2.各责任单位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加强工作联动,注意违法违规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证据的收集、固定和整理。工作人员执法时需着制式服装,文明执法。
3.常态化联合巡查工作期间,各责任单位每周五下班前报送下周工作人员安排计划,首周工作人员安排计划于8月30日前通过公文平台报送至青龙湾管委会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