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宁国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市监〔2020〕232号)及《关于开展宁国市2020年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认定工作的通知》(宁市监〔2020〕233号)要求,经学校自主申报、材料审查和现场评选等程序,现确定宁国市西津小学为“宁国市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宁国市开发区实验学校、宁国市津北中心小学、宁国市甲路中心小学为“宁国市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
希望上述学校根据《宁国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创新,更加积极地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提升广大青少年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知识产权创新创造能力,促进全市学校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更加深入开展,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持。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国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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