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1 00:00
来源: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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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我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http://220.179.251.198:2000/xxgkww/GovInfoOpen/web/OrgGKinfolist.aspx?type=sz&id=488e6d69-f038-4fce-8531-5623bb4cafb3)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发改委项目监管科联系(地址:宁国市人民路2号,电话:0563—4016242,邮编:242300)。
一、概述
2016年,我委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各项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由办公室牵头,项目监管科负责落实并协调组织委内各有关业务科室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按照《条例》要求,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措施到位。
三是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方式。对信息发布、提供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发布形式和服务方式等作了明确,进一步规范了各类信息的使用和发布,避免不必要的工作失误。
四是进一步完善载体建设。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对部门信息网站定期维护和更新,并通过“宁国发改”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发改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委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发改委部门信息网、上级网站、有关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公开;公开内容涵盖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行政权力运行、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部门预算决算、招标采购、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应急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策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精准扶贫情况、回应关切、新媒体应用,信息公开数量较2015年进一步增加。2016年,全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4条。
三、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无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委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委未收到也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在提供信息时均未收费。
七、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
发改委明确项目监管科为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并对专项工作经费予以保障,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1人。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运用新媒体不够、发布信息量不多、运用改革创新的思路还不够等问题。2016年,将采取以下措施着力加以改进: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加强新闻发布会制度建设,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及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
三是完善保障措施。强化学习培训,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