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2017年,胡乐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办法》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各项内容,努力构造阳光政府,确保了我镇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以及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报告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一年来胡乐镇坚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根据宁国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胡乐镇稳妥有序推进重点领域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录入等各个环节工作,以公开、便民、标准、规范、高效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属主动公开的,均按照主动公开的目录和时间要求公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017年,我镇共公开信息690条。其中,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67条,政策文件49条,行政权利及为民服务信息45条,政府重点工作信息36条,应急管理40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3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186条,招标采购信息12条,土地利用与管理17条,镇村建设12条,脱贫攻坚43条,社会救助信息100条,其他信息69条。
三、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公开了对胡乐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7项建议的答复。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本年度,收到1位申请人前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
胡乐镇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立在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1人。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及时性待提高。由于政府信息工作涉及部门多、范围广、数量大,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具有一定难度,在公开及时性上存在滞后的现象。
二是内容规范化待提升。在利用网络公开信息过程中,工作人员对平台使用存在不熟练、研究不深入的情况,也存在内容公开编排不细致情况,导致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2018年,胡乐镇将严格按照《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力度,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定期进行信息栏目自查评估,从自查整改周期、自查整改方式和自查整改要点着手建立自查整改长效化工作机制。并对信息来源进行严格审核,对涉及政府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进行筛选,已发布的敏感信息及时删除。保证信息更新的规范性、及时性,提高信息工作管理水平。
2、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公开。胡乐镇将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最敏感、最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中之重。
3、培养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个人素质,积极主动学习,时刻保持敏锐的嗅觉,主动发掘信息,以老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为重点,以对上级政策的解读为突破口,妥善做好政府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