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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宁国市统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办法》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通过统计公报、新闻发布会、主流媒体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统计数据、发布统计资料、讲解统计制度、阐释统计指标、宣传发展成果、监测发展形势、预测发展趋势,统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市政府大楼三楼,电话:0563-4036737,邮编:242300)。
一、概述
2017年,宁国市统计局坚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根据宁国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统计局稳妥有序推进重点领域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录入等各个环节工作,以公开、便民、标准、规范、高效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属主动公开的,均按照主动公开的目录和时间要求公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宣城统计信息网、有关媒体、微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公开。全年度我局共公开信息257条。其中,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10条,行政权力运行21条,政策文件78条,制定公开、备案信息、清理结果3条,工作规划、计划总结1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71条,财务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及专项资金情况7条,招标采购信息2条,制度安排及发布会实录7条,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信息1条,政协提案办理1条,其他信息4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申请人前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具体承办机构设置在我局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1名承办信息公开日常发布工作。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受数据报送、审核、发布机制的影响,部分公开的内容时效性还不够,内容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市统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围绕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的实效性和群众的满意度,以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奋力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为契机,着力加强信息公开的基础性、规范性建设,加大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服务实效。改进措施如下:
1.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通过公开,提高依法办事水平;
2.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完善,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档次和水平;
3.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监督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坚持把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使之真正成为推动全局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基础性工作;
4.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探索、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把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5.进一步拓展统计数据发布内容,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统计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中之重,丰富公众关心的指标数据,增强信息发布时效,主动及时科学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