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健康大楼七楼712室,电话: 0563-4037808,邮编: 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紧扣全市卫生健康中心重点工作,围绕人民群众重点关切问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主动公开法定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通知公告等内容,及时更新发布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情况。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动公开政策法规信息75条、政策解读102条,规划计划27条、行政执法366条、通知公告(含新冠肺炎疫情通告)691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文本12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稳妥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信息。2月份主动向社会公开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9月完成2019年度部门决算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稳妥完成了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招标采购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
四是及时公开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围绕公众关切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事项,及时公开医疗政策、医疗服务、健康科普、卫生监督、饮用水安全、疾病应急救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内容1129条。为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扩大了公众的覆盖面。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还通过“健康宁国”微信公众号,多渠道、多层次向社会公布卫生健康领域各类信息。2020年,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健康宁国”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政务动态信息及健康知识1500余条。
五是重点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卫健部门作为疫情防控阻击疫情的主力军,全力开展疫情防控救治各项工作,织牢织密疫情防控网,在做好防疫管控、医疗救治的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健康宁国”、政务公开网、电子屏及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深入宣传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相关政策举措,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转载转发的官方信息、发布防控知识、健康宣传,推送各类信息600万余条次,印制发放防控知识宣传资料20余万份,录制《致全市人民倡议书》及防疫知识宣传音频,在全市大街小巷村庄反复播放,定期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栏、防疫及科普相关知识屏板发至全市各村、社区加强宣传。政府公开网站及时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动态信息和疫情防控知识。全年共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通报、防控知识、工作推进信息893条。同时,通过微信、QQ工作群扩大宣传面,要求党员干部及时了解政策,做好带头宣传,最大限度把疫情防控信息传递到最末梢,为我市打赢疫情防控juji战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全年公开行政执法信息366条。
七是加强政民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今年来,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接收宁国市政民互动及市长热线派单157件次,均及时受理,限时办结群众反馈的问题,及时答复群众关切的问题,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疫情防控组,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第一时间接听、处置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方面的诉求。疫情发生以来,在省及宣城政务信息平台、阳光信访平台等渠道收到的就医、防控隔离诉求和建议280余条,专线接听电话3200余件,通过安排专人及时高效跟进处置,避免了大的负面舆情炒作,掌握了工作主动权。
八是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上级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对照安徽省卫健委下发的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对公开服务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层级等要素进行深入讨论、逐条确认。截止2020年底,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已完成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的设定依据、服务对象、服务机构、服务时间、项目和内容、服务流程、要求和监督及咨询方式等相关内容要素的录入、公开工作,完成行政权力运行服务事项11项,二级公开事项目录60项,录入二级事项目录对应信息368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0年,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局)始终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议事日程。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系列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并认真执行。
(四)平台建设
一是继续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
二是加强微信公众号日常维护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推进政务新媒体与门户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健康宁国”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beplay体育赢钱封号 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全面提升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三是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卫健系统各单位充分利用电子屏,政务公开专栏、电视等宣传媒介,及时播报、转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采用视频、动漫等形式公开防控措施、疫情动态、科普知识等,引导舆论导向。
四是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卫办秘〔2020〕285号)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上级试点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五)监督保障
今年以来,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坚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政务公开工作效果的重要标准,对焦需求、寻找差距;严格依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相关领域政策文件规定、业务流程制定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范围、内容、形式等;加大信息公开的管理和审查力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时效性和保密性的监督检查制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政务服务”等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三审制”原则,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对涉及在履行科室负责人初审,经分管领导进行复核,主要领导签发的程序,层层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的同时,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从而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安全性。同时建立监督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办事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 |
0 |
38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5 |
0 |
57 |
|
行政强制 |
6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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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116.24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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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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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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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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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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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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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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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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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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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公开的目录标准不够明晰,政务公开的整体性、协同性不够,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下一步,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局)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对照省卫健委下发的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的具体要求,加强公开内容的科学归类和集中公布,查漏补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增强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局)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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