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22号,电话:0563-4037311,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宁国市税务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上级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对照《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不断巩固创新试点成果,深入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新冠疫情防控和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社会关切,紧紧盯住落实减税降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发声,宣传引导群众,强化公开力度和频次,持续提升公开质效,全面增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提升“幸福指数”,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主动公开方面
规范公开信息。2020年度,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2条。决策公开28条、执行和结果公开23条、管理和服务公开232条、基层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信息公开148条、重点领域公开48条、新闻发布20条、政策解读30条、回应关切43条、监督保障10条。丰富公开渠道。在市民之家办税服务厅场所,通过宣传展板、电子屏幕、自助办税系统、政务公开体验区等多种途径发布税务公开信息,及时帮助纳税人解决涉税事项。通过4112366税务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并解答纳税人涉税咨询、投诉以及举报等事项累计5000余人次,有效解决了纳税人困难,回应了社会关切。创新公开方式。此外,我局还紧紧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事项。创新方式宣传解读、培训辅导疫情防控的“六税两费”、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减免个体工商户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等优惠政策,以及《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政策服务措施清单》67条措施,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到每一户企业。通过“税务云课堂”,录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辅导视频2期,吸引近3万人在线收看。全年,在宣城日报、安徽日报客户端、人民网安徽频道等媒体发表或刊发各类宣传以及政策解读文章72篇次,有效引导了纳税遵从和服务了群众办税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修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据、职责分工、处理程序、办理时限、纪律要求等做出明确规定,保证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水平。
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相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规范信息发布。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程序,认真落实“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突出发布重点。围绕税收工作热点重点难点,坚持把解决纳税人办事过程中痛点堵点以及最关心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入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构建政务公开多维度广渠道立体化发布网络,让纳税人和社会各界能够通过多种方式获取税收政策法规、税务事项办理程序和税务服务等最新动态。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主平台”,按照“五公开”要求,坚持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作为重点,及时更新减税降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纳税服务等内容。以税务门户网站基层网页为“主载体”,按照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重点发布税收管理领域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公开信息。以市民之家办税服务厅及各延伸点为“主阵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引导自助办税、政务公开体验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服务,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解决涉税需求。以机关政务公开办公室为“主场所”,完善信息公开查询点、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设置,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开展学习培训。通过自行组织和派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各类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完善制度建设。认真梳理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及时补缺补差,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同时,通过走访纳税人、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积极征求并采纳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严格信息审查。对拟公开事项进行审查,尤其是对涉及国家秘密、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有序开展。强化绩效考核。将该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定期开展日常考核和效能监察,重点考核在税收执法、行政管理、政策落实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力的,严格绩效扣分。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1 |
178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13 |
210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8 |
-11 |
550 |
|
行政强制 |
2 |
+3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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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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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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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还有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极少数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收集信息的主动性不够,提供信息的及时性不够;二是公开质效有待提升。由于部门分工不够精准精细,导致少数重要内容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等;三是宣传引导有待加强。由于平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不够。同时,也还需加强监督检查。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改进和提高: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务公开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加深了解和认识,更加便利化办税。二是强化工作合力。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解,强化责任分工,量化考评指标,优化内部职能,做到协同配合,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强化公开质效。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聚焦重点领域,围绕纳税人关心的热点,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四是强化考核监督。结合政府目标考核以及系统绩效考核工作,合理制定考评指标,纳入单位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管理,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公开行为,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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