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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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00:00 来源: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3号文化和旅游局,电话:0563-4106070,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宁国市文旅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宁国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工作要求,围绕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聚焦文化旅游市场主体和公众关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公开领域,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6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381条,决策公开23条、执行和结果公开159条、管理和服务公开369条、重点领域公开86条、新闻发布12条、政策解读25条、回应关切33条、监督保障8条。通过“两微一抖”自媒体平台推送信息1034条。

(二)依法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制定《宁国市文旅局2021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任务分解表》,将每项栏目分解到各个科室,各科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内容,确保各栏目不缺项。

二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对拟公开的信息均进行三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不断提高信息管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宁国市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以及“宁国市文旅局”微博、“宁国文化旅游”微信等是本局对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平台。要发挥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主渠道作用,加强政务公开各栏目的归集展示;强化新媒体政务属性,做好数字化、可视化解读,体现时效性、互动性。此外还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和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方便公众提交依申请公开、查阅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

二是强化考核,狠抓落实。严格落实《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评议考核制度》《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科室、个人,落实责任追究。

三是广纳谏言,促进发展。进一步落实《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修订)》,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和网络问卷调查,注重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文化旅游事业健康发展,实现政民良性互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科的指导和领导的重视下,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但还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本部门进行意见征集的信息较少,征求意见时间过短,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图片、动漫等解读形式较少,未能让群众更直观了解到政策内容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部署,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新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升专职信息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增设一名兼职信息员;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多探索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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