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青龙乡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龙乡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宁国市青龙乡青龙村王家店68号,青龙乡人民政府,电话:0563-4211400,邮编:242300)。
总体情况
2021年,在宁国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青龙乡人民政府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列入了2021年度的乡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工作准则,严格按照八项制度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程序,并做好材料送交、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信息公开发布等工作。青龙乡贯彻落实《宁国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加强重点领域公开,以“六稳”“六保”为重点加强解读回应,以基层“两化”为核心强化基础工作。通过学习宣传、建章立制等手段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度,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6条。决策公开31条、执行和结果公开30条、管理和服务公开213条、重点领域公开263条、政策解读10条、回应关切13条、监督保障6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乡及时更新并发布了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以及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畅通,另外我乡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1年度,青龙乡人民政府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乡进一步加强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乡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党政办主任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格局。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
(四)平台建设
我乡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我乡政府信息公开乡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建设集电子阅报栏、自助服务区、政务信息查询区、政府公报展架、政务信息公开栏为一体的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提供权威性、一站式、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服务。安排工作人员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查询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等服务,全力落实“一窗受理”要求。规范运维“灵秀青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为群众提供简明、快捷的服务。
监督保障
1、2021年,青龙乡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和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全乡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公开的意识和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下发《青龙乡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为全乡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2、2021年,青龙乡成立“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纳入公文办理过程,明确保密审查责任和程序,建立信息公开时机、范围、方式和防止泄露个人信息的审查制度,在公文起草时即确定公开属性,得到有效执行。
3、2021年,青龙乡组织发放各类政务公开宣传材料2500余份,帮助公众全面、深入掌握政务公开知识,引导正确、有效行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落实《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4、2021年,青龙乡各部门将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分管领导主动履职尽责,明确了专人负责、定岗定责,因工作岗位调整、人员变动情况按规定第一时间向乡政务中心报备,做到人尽其责。各部门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政务新媒体的建设、保障、管理等职责。
5、2021年,青龙乡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我乡在培训和考核上将政务公开工作从随机的、临时的转向制度化和常态化。定期的组织开展了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及考核,并将工作考核情况纳入乡目标管理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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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1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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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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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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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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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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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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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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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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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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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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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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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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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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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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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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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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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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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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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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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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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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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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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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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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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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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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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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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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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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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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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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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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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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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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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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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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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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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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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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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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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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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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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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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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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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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务信息公开是连接政府与公民的纽带和桥梁,是“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重要载体,是充分反映公民知情权、人民主权、透明政府、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窗口,乡党委、政府始终将其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落实,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制度。
(一)存在问题
今年我乡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进步,但也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深度不足,公开渠道少,公开内容及形式不够丰富,创新能力不足;二群众知晓度低、参与感弱。受生活习惯、文化氛围等因素影响,群众了解政务信息更多倾向于基层政务公开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通过专门政务公开网了解政务信息的比例不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程度不足,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队伍建设薄弱、力量缺乏。信息公开人员专业性不足,未经过专业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发布内容质量不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缺乏对政务公开工作理论知识系统性学习;接下来,青龙乡政务公开工作将在市政府办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强化督查问责。
(二)改进情况
1.不断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快网站信息内容更新速度,保证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权威性、适用性。明确栏目更新责任单位,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优势,灵活运用公开形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长期有人抓。
2.继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积极创新方法,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报刊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把政府的工作动态、相关政策及时反映给群众,对群众热切关注的扶贫、低保、五保、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使基层政务公开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年初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并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落实工作任务。鼓励乡直各部门及各村政务公开具体经办人员积极参与业务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深入理解政务公开新条例的条款,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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