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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08:03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教育体育局党政办联系(地址:宁国市津河西路103号教育大厦,电话:0563-4013280,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宁国市教育体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7条,其中决策公开27条、执行和结果公开47条、管理和服务公开395条、重点领域公开272条、新闻发布8条、政策解读18条、回应关切41条、监督保障9条。“宁国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978条,其推送信息《学生吃好、家长少跑!我市中小学校午餐服务实现全覆盖!涉及2.61万人!》参选宁国市2022年度政府信息解读、政务新媒体传播“双十佳”作品。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体育工作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宁国市教育体育局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全面落实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坚持依法依规受理,准确及时公开,切实保障民众的知情权。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宁国市教育体育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直接抓的工作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共考核。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逐级审核制度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线上平台建设,依托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宁国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及时公开教育领域相关政策文件及教育体育工作动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高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做好组织保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调整优化教育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宁国市教体局2022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任务分解表》,压紧压实各科室政务公开的工作责任,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与实效。二是做好问题整改,接受市政府及群众的监督,及时到位做好政务公开测评问题的整改,加强内部监督,定期进行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工作,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三是开展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目标管理考核,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局积极开展社会评议,采纳群众意见和建议,2022年度我局无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有一定的提升,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内容更新不及时,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接下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定期梳理,及时发布。每月定期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梳理,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进一步明确科室责任,以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为侧重点,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

2.提升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积极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动画视频等多元化形式和灵活生动语言解读政策,增强解读效果,努力让广大群众对解读“愿意看、看得懂、用得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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