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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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08:51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字体:[]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市府路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563-4039842,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积极主动更新部门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068 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154 条、决策公开32条、执行和结果公开331条、管理和服务公开290条、重点领域公开217条、新闻发布6条、政策解读 10条、回应关切18条、监督保障1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完善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优化信息公开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机制,严格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全面梳理规范性法律文件,及时清理与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不相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截至目前,本级生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数量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借助新媒体不断拓展新闻宣传工作渠道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发布制度,规范运营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

我局着眼于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上级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考核、接受社会评议,及时反馈意见建议结果,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7

行政强制

10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不够明确,内容格式不正确,对政府信息的公开类别、公开事项内容和范围尺度把握不准,形式不够丰富。

2、由于相关人事变动以及人员和工作量配置不足,导致部分信息更新效率和质量欠缺。

(二)改进措施

1、下一步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

2、加强政务公开的能力建设,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等新媒体渠道,按照“群众需要、方便获取”的原则积极宣传工作成效、解读政策文件、发布便民信息,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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