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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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6:29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健康大楼七楼712室;电话: 0563-4037808;邮编: 242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 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193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71条、财政资金类信息128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信息16条、政策解读信息61条、回应关切信息148条、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284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32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信息328条、公示公告577条,另外,发布政府信息重点领域信息2061条,新增栏目: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信息170条、宁国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信息39条、新冠疫情防控信息675条。2022年通过“健康宁国”微信公众号发布卫生健康科普知识、疫情防控政策、舆论引导、回应关切等各类信息1281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2年,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范信息发布内容,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三审制”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尤其是相关数据信息的准确规范,严格依照流程办理工作,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积极响应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新增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宁国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工作、新冠疫情防控等栏目,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其余各栏目内容进行更新完善。同时,充分发挥微信新媒体平台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作用,主动向社会公众推送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进展、权威解读回应、突发事件应对等信息。积极做好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和维护。
  (五)监督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和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等。二是持续强化组织架构,统筹推进政府信息管理的各项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三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四是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五是以互动促公开,以公开促服务,举办政府公开日活动、“12345”热线接听活动并设置咨询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收集、听取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六是加强“健康宁国”微信公众号信息平台建设,保证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准确、畅通进行公开,在内容及程序上严格把关,确保政务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化、多样化,在公开形式、载体、实效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时限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群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满意度。二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优化解读流程,确保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丰富解读方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三是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严防泄露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充分发挥“健康宁国”公众号宣传引导作用,通过聚焦主题抓策划,紧贴群众抓服务,在推进我市健康科普、服务高质量发展、疫情防控政策宣传等工作中营造了良好的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科普教育氛围,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年该帐号的最高日阅读量为33万次。同时,公众号开通互动回应,及时为市民群众答疑解惑,通过网络问政做到与时俱进。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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