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0:11 来源: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城管执法局五楼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大楼,电话:0563-4023382,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宁国市城管执法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进行。制定《宁国市城管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任务分解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及时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便利企业和群众。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6条。工作推进229条,行政权力运行结果122,决策部署落实情况30条,监督保障20条,规划计划12条,党的建设21条,回应关切40条,通知公告6条,其他35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到人,严格落实“三审制”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及时更新、有效。保证各栏目按时更新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栏目信息质量,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安排专人定期更新相关内容,在确保栏目及时更新的基础上,稳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及时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便利企业和群众。用好新闻媒体传播平台,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相关信息。通过形式多样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纳入局目标管理考核,不定时对各部门政务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督查,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条例》等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按要求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政务公开相关活动;三是主动接受监督,按要求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情况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3年无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队伍力量配备还很薄弱;二是政策文件解读的形式较为单一,解读质量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新媒体整体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改进情况如下。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提升整体解读质量。对于出台的政策文件同步发布文件解读,进一步丰富负责人解读、图文解读、动画解读等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3年,我局不断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工作“两化”建设。一是不断梳理完善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Baidu
map